8月2日,湖南衡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8月1日,有媒体在微博、微信等反映“湖南一公职人员停车受阻撬他人停车位地锁”。衡阳市发改委、祁东县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朱某某,系衡阳市发改委二级机构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同时为祁东县大成商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7月31日下午4时许,朱某某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有业主私自为车位上地锁(此前业主委员会为车位产权与开发商肖某多次发生纠纷),为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车位产权确定前任何人不能上锁”的规定,遂用脚踹等方式拆除该地锁,后被该车位地锁安装主人欧阳某发现并制止。
8月1日上午10时,原开发商肖某称该车位为其所有且已租给欧阳某使用。因双方协商未果,遂向洪桥派出所报警,后经民警调解朱某某与欧阳某达成和解。
下一步,将对朱某某不当行为和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近日,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地下停车场内,一名男子用脚踹歪地锁,随后徒手掰扯设施,在他拿来铁棍时被旁人及时制止。
记者获悉,该事件发生于7月31日下午4时许,地点在湖南衡阳祁东县大成小区地下停车场,损毁地锁的男子系衡阳市发改委下属单位公职人员。
小区开发商股东肖先生介绍,该车位权属明确归其所有,早已租赁给一家沐足店使用,沐足店为保障顾客停车权益在七八个月前加装地锁。
“这个车位的物权很清晰与朱某某没有关系,朱某某之前停在地库别处,事发当天没地锁的地方停满了。”肖先生说。
涉事人朱某某并未正面回应事发缘由,只说:“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我现在在想办法找肖先生谈,不方便回答你问题。”
8月1日,祁东警方接到报案后介入调解。协商过程中,朱某某提出重新安装地锁作为赔偿方案,沐足店负责人表示同意,但车位产权人肖先生拒绝了这一调解方案。
办案民警向记者透露,此次纠纷在公安层面已走完调解流程。不过肖先生并不认可该处理方式,他明确表态:“我不要他赔地锁,不接受调解,希望警方按损坏财物来办理。”
来源:衡阳发布、上游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