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广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新快报
2026-09-30 19:02
责编:黄闻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协议授权转载联系:(020)87133906。
推荐阅读
广州: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新快报
2026-9-30
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购房款全额入监管账户,广州发布现房销售细则
新快报
2026-9-30
广州楼市重磅新政:封顶才能卖,竣工才放贷,新出让宅地优先现房销售
新快报
2026-9-30
广州出台综保区扩能提质24条,多区联动打造开放型经济新引擎
新快报
2026-9-29
首店旗舰店定制店占比达六成 广州白鹅潭万象城30日正式启幕
新快报
2026-9-29
专题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190001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 © 广东新快报社 举报及投诉电话:020 8713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