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没想到在家门口不到一小时就收到退费,太快了!感谢法官!”关女士与瑜伽馆负责人握手言和,连声向法官道谢。10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永庆坊人民法庭何晶法官走进位于陈家祠商圈的金花街道“共享法庭”,巡回审理一起涉预付式消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不到一小时便促成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商圈内多名人民调解员、商户代表全程旁听庭审,“零距离”见证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年初,关女士在某瑜伽馆支付6980元年卡费办理了一张瑜伽年卡。然而仅使用不到一个月,关女士向瑜伽馆提出,因工作调动后距瑜伽馆较远,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瑜伽馆表示,不同意全额退费,关女士可以转为次卡继续使用,如果确不能来上课,也是关女士自身原因造成,年卡是按优惠价办理,退费要扣除20%手续费并扣减按正常价计算已经上课的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关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促进纠纷快速化解,何晶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瑜伽馆附的“共享法庭”。
庭审中,何晶法官了解到,关女士在这之前已多次办卡,和瑜伽馆关系良好,这次办卡没有就退费事宜与瑜伽馆进行约定。何晶法官以此为切入点向双方开展调解:一方面,关女士是老街坊,一直信任瑜伽馆多次办卡,这次要求退费确事出有因;另一方面,瑜伽馆也需要付出经营成本,这次退费是关女士个人原因提出,如果还按优惠价计算已上课的费用,对瑜伽馆也不公平,因此建议双方互谅互让、协商解决。何晶法官结合法理情进行耐心分析,最终双方都放下了原来的坚持,同意各退一步,就退费金额达成和解。瑜伽馆当庭向关女士退费,双方握手言和。
采写: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通讯员 何晶 颜维佳 姚希羽 任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