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广东交警向社会曝光了一批高风险运输企业、突出违法车辆、终生禁驾名单和典型事故案例。针对上述企业和车辆,公安机关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采取上门走访、约谈负责人、查扣车辆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高风险运输企业分别是深圳市富粤海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崴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雄业物流有限公司、清远市恒运顺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丰烨物流有限公司、广东荣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闽航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狮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顺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家名下重点车辆6月违法比例较高的企业。
新增26名终身禁驾人员主要是近一个月以来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和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两类人员。
此外,广东交警还通报了深圳市“4·2”珠三角环线高速油罐车泄漏事故处理情况。
今年4月2日深圳市南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驾驶员黄某华及押运员叶某执行运送柴油从南山某油库到龙岗某加油站的运输任务。当天凌晨3时40分许,黄某华驾驶粤B38288牵引车牵引粤BRB92半挂车从油库装载柴油后,驶至南坪快速路时因牵引车故障,牵引车及半挂车被拖车拖至梅观路路边等待维修。
上午8时30分许,驾驶员黄某华驾驶另一辆车牌号为粤B21288的牵引车到达梅观路挂车停放位置,与粤BRB92半挂车连接后再次出发前往龙岗加油站。
8时42分40秒车辆行驶至G94珠三角环线龙华段北行下布龙路方向约50米处时,粤B21288牵引车与粤BRB92半挂车突然脱离,造成粤BRB92半挂车前端触地,所载油罐破损,罐内约17.5立方米柴油泄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5.66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驾驶员黄某华在进行粤B21288牵引车与粤BRB92半挂车连接时操作不当,检查不到位,未发现牵引座安全装置未处于防松脱状态的安全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同时,南湖公司未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记录不全;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某强、运输安全负责人杨某华、安全管理人员孙某良未组织制定牵引车与半挂车连接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辨识牵引车与半挂车连接故障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建议由龙华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四)项规定对南湖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某强、运输安全负责人杨某华进行行政处罚。建议南湖公司对其安全管理人员孙某良、牵引车驾驶人黄某华进行内部处理。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通讯员 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