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蓝、黄、绿,我在花都至少见过4种颜色的共享电单车。”在花都广场地铁站C出口,常女士边扫码解锁共享电单车(也称“共享电动车”)边告诉新快报记者。除广州花都区外,新快报记者在黄埔区、番禺区等地也发现了分属“喵走出行”“青桔共享”“小黄鸭出行”“哈啰出行”等多个品牌的共享电单车。
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在广州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的品牌不少,但各品牌划定的运营区域小且各不相干,部分局限在社区内、地铁口周边使用。而且广州街头的共享电单车均未上牌,有些头盔配备不齐,这些也备受诟病。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目前广州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市内部分区域内已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未办理车辆的登记上牌,涉嫌违规上路行驶,请谨慎使用。
走访
多品牌共享电单车“争霸”街头,运营区域有限
在共享出行领域,广州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等地的街道上不乏共享电单车的身影。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在广州有“喵走出行”“青桔共享”“小黄鸭出行”“哈啰出行”等多个共享电单车品牌在运行。
新快报记者观察发现,有共享电单车投放的区域,车辆实际多分布在地铁口周边。3月初,在广州黄埔区大沙地、大沙东地铁站附近,新快报记者发现了四五辆名为“喵走出行”的共享电单车,所有车辆均配有安全头盔,有线将头盔和车身相连,并不能将头盔单独拿走。“喵走出行”小程序地图显示,该品牌的运营区域在黄埔区、白云区和花都区。
近日在番禺广场地铁站附近,新快报记者也发现了不少零星分布的“小黄鸭出行”品牌的共享电单车,新快报记者咨询“小黄鸭出行”的客服,被告知该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在南沙区榄核镇、花都区均有投放。
也有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局限在社区内、高校内运营。在黄埔区的黄船社区,新快报记者发现了大量“滴滴青桔”品牌的共享电单车(“青桔共享”),在某一停车地点停放着约50辆,全部车辆都没有配备头盔,记者看到车上贴有“黄船生活区专用”的字样。通过查阅小程序地图,除黄埔黄船社区外,“青桔共享”在番禺区雅居乐花园等社区也有投放,且只能在社区内使用。
“哈啰出行”小程序地图显示,其在广州的运营区域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南方医科大学广州校区。同时,记者在花都区也看到“哈啰出行”共享电单车的身影,且能正常使用。
“小彬出行”则在白云区大源村周边划定了一块区域作为运营区域,点击该区域显示有不少该品牌共享电单在运营。
总体而言,相比起共享单车的随处可见,广州的共享电单车的数量相对少得多。而且各品牌共享电单运营区域有所局限,车辆分布零星,而且停放点也有所要求。
■某品牌共享电动车小程序界面,显示运营区内有多台共享电动车可使用。
使用
超出运营区域或将被断电,易被收调度费
连日来,新快报记者走访广州多区,对比使用多个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发现使用上述品牌均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才能开启使用。其计价规则普遍为起步价加时长费,起步价多为1元/5分钟或2元/15分钟,超出起步时长后多数品牌以1元/10分钟收费。
与共享单车运营模式类似,新快报记者发现大部分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不需要缴纳押金。一款名为“闲马出行”的共享电单车与其他品牌的共享电单运营模式有所差异,该品牌共享电单车采用日租、周租、月租的方式,日租费用为28.88元/天,使用前还需要缴纳诚信金49元(显示可退还)。
使用时,扫码开锁共享电单车会显示该车尚存的电量。车辆需在运营区域内骑行,超出划定的运营区,部分品牌的共享电单车辆将会进行断电处理,停放运营区域外的车辆也可能无法扫码使用。例如“青桔共享”电单车开出运营区域后,会发出四次语音提醒,需要在1分钟以内骑回运营区,1分钟后将断电。新快报记者尝试扫码一台在路边停放但超出运营区域的该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小程序会弹出“超出运营区域,车辆无法开锁”的提示。
归还时,如果车辆使用完毕后没有停放到指定的停车点,多个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会要求使用者缴纳调度费用,调度费用由各品牌自主确定,一般在5元—50元不等。例如在黄埔黄船社区“青桔共享”的部分停车点,张贴了“温馨提示”:车辆只限在社区内使用,超出使用范围会自动断电,使用完毕后请停放于各指定停放点,避免支付不必要的调度费用。该品牌在非还车点还车需要缴纳10元的调度费,停在运营区域外则需要缴纳50元的调度费。
相比起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对还车的要求更高和更费时费力,与品牌划定停车点“差之毫厘”也会还不了车。有网友对此吐槽:“上次明明有同一家公司的车也是停在那里,然后我也这样停放,锁不了车,显示不是规定范围内,无语‘死’了,停来停去都不是,然后又赶时间,多花了5元(调度费)才放了。”
整治
有企业被要求清理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
去年12月,有报道称一款名为“人民出行”的共享电单车正式入驻南沙,在南沙进港大道、蕉门河片区等区域随处可见。今年3月初,新快报记者再次来到南沙区地铁蕉门站、地铁金洲站一带,却再难见到该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之后,记者致电该品牌客服询问相关情况,客服表示,在南沙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已被回收,但如果该区域发现有该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仍可以照常使用。
今年1月12日,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关于自行清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要求企业自行清理违规投放在花都区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随后,花都区交通运输协会公众号2月24日发布的消息提到,花都区内所有的共享电单车都属违规投放(即未取得运营配额、擅自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1月24日起,花都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区公安、城管、属地街镇开展花都区共享电单车、共享单车违规投放整治行动,对主干道、9号线地铁口、花都广场等区域开展整治工作。截至2月11日,共迁移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车3365辆,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1198辆。通过整治行动,违规投放的企业已自行清退花都区市场的有两家,已承诺并正在清退过程中的也有两家。
3月8日,新快报记者来到花都广场,在花都广场地铁站C出口看到,附近停放着大量的电动车,其中只零散分布了4辆共享电单车。新快报记者致电其中一个品牌“小黄鸭出行”客服询问关于共享电单车的投放情况,客服回复道:“因花都区城管大量收车,目前都已调度往番禺地区。”
总体而言,在广州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的品牌数量不少,但各品牌划定的运营区域各有不同且各不相干,属于各自“圈地自营”的状态。部分品牌像“人民出行”之前有投放过共享电单车但已被回收,宣布“鸣金收兵”,有的品牌如“小溜共享”在黄埔区虽划定了运营区域但区域内无车可用。
声音
使用共享电单车有些“鸡肋”
共享电单车出现在广州,市民对此怎么看?在黄埔区居住的李先生表示,自己偶尔看到共享电单车的身影,平时使用的话还是共享单车比较多。李先生说:“其实共享电单车还是比较‘鸡肋’的。我有次贪新鲜想体验一下,首先车辆本身不算轻便,推动它比普通的电动车要费劲,还车时,我找了老半天,走走停停边盯着手机边看才找到了停车点。”李先生还表示:“如果去1-2公里外的地方我可以骑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超过十公里我会选择坐网约车,不过它(共享电单车)用在城市观光上倒是不错的选择,省时省力。”
平时乘坐地铁通勤上班的张小姐说:“我好像都没有见到过有共享电单车啊,其实南沙很多地铁站附近都有共享单车,使用起来都很方便。”
去年11月2日,广州已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但目前路面上的共享电单车均未上牌,而且这些共享电单车的头盔也配备不齐,这令不少市民担忧。“就算配齐了头盔,共享电单车天天在马路边积灰尘,还那么多人用过,也不敢戴啊!”一位市民说。还有网友如此表示:“虽然投放共享电单车对市民出行提供便利,但实际上也带来了很多弊端,因为没有很好地规划共享电单车停放点,也没有很好地进行监管,一些素质差的人乱停乱放,把共享电单车丢在马路边、花丛中,很混乱。”
部门说法
交通运输部: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陈宗曾提交了关于推进我国电动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提案,他在提案中提到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大、民众出行对电动自行车有依赖,有必要推动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他建议,国家层面出台《互联网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政策导向,明确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公共交通产品属性,保障共享电动自行车新业态审慎发展。
今年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相关答复函件。据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鉴于电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安全隐患突出、电池污染严重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答复指出,当前阶段,共享电单车可以作为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有益补充。共享电单车进一步拓展了应用范围和出行场景,满足了社会公众短距离便捷出行需求,提升了出行效率和舒适性,可以降低私家车出行频率,但共享电单车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弊端。公安部认为,共享电单车主要服务于中长距离出行,共享电单车质量大、速度快,骑行人员不固定,超速、逆向、闯红灯行驶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多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比较严重。据公安部数据统计,60%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事故是单方事故,20%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伤亡事故中车辆存在安全性能问题,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权益难以保障。共享电单车还存在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风险。此外,共享电单车一定程度上会替代共享单车出行频率。目前宜保持共享电单车政策的连续性,下一步将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稳步探索共享电单车发展政策。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涉嫌违规上路,请谨慎使用
今年3月14日,新快报记者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留言咨询“广州是否能投放电动车,市民如果使用了有没有什么问题”?
16日,记者收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表示: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意见,综合道路交通安全等因素,目前广州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市内部分区域内已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未办理车辆的登记上牌,涉嫌违规上路行驶,请谨慎使用,以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采写/摄影:新快报记者 杨喜茵 麦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