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细化支持租赁公房商铺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和开市的扶持措施。
➤措施一 减免租金。印发通知对租赁公房管理单位辖管的经营用房(商铺)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2月租金免收,3月和4月租金减免50%的政策措施。据初步摸底统计,政策措施惠及租户达880多户。
➤措施二 延期租约。为增强经营户的信心,对在2、3、4月租约期满的商铺,顺延三个月的租期。
➤措施三 强化服务。按照市的要求,协助承租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好“四个到位”和“八个一”要求。及时了解他们复工、复产和开市经营的计划,并按有关要求指引他们落实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和开市经营的顺利开展。
➤措施四 加强宣传。加强对承租企业的防疫宣传工作,采取手机信息、微信发布、派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让广大服务对象第一时间知悉免减商铺租金举措,缓解他们受疫情影响带来的经营压力,坚定民企、个体工商户共克时艰,战胜疫情的信心。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江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