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针对天丝近日连续公布的吉林高院和黑龙江高院一审判决,中国红牛日前频频作出回应,4月26日更是公开发文“十问泰国天丝”。双方的你来我往,也让已有7年的红牛商标之争在之前的较长时间的小打小闹之后,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热点,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在媒体报道中,随着天丝拿出吉林高院和黑龙江高院的相关判决,“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一度被推上热搜。当时中国红牛就表示,2016年起天丝在多地发起多起对中国红牛及产业链合作伙伴的诉讼。在其看来,黑龙江高院的判决与吉林高院一样,一审是未生效判决,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并不会产生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效果,将依法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红牛还在其紧急回应中称,不实信息上热搜是网络水军抹黑。
可以看到,在最新的“十问泰国天丝”的回应中,中国红牛依然聚焦在“红牛”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这个核心问题上。在其看来,“天丝在官宣中称五十年协议不是华彬侵权的借口,请问这算不算是承认了签署《五十年协议》一事?”而天丝此前在各级法院中反复称没有签署过《五十年协议》,以及“在深圳前海法院对《五十年协议》已经判决真实、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泰国天丝上诉及在上诉状中仍罔顾事实、拒不承认签署过该协议”,也有“故意欺骗司法机关,妨碍司法秩序”、“公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与法律权威的挑战’”之嫌。
在之前的相关报道中,中国红牛方面就表示《50年协议书》明确约定中国红牛享有50年内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独家经营权;该权利必然包含商标使用权,否则《50年协议书》的合同目的及各方的商业安排将无法实现。依据《50年协议书》约定,泰国天丝无权在中国境内经营红牛饮料,其既无权亦无必要性在中国境内使用红牛商标。中国红牛方面甚至认为,“泰国天丝囤积商标、恶意起诉中国红牛及关联公司,是掩盖其以滥诉为手段达到撕毁《50年协议书》、攫取中国红牛市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