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要求的险企即可经营
历经近两年的试点,已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拟转为常态化经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拟对可经营险企、产品和渠道扩容。
预计28家险企可参与经营
所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通知》规定,满足要求的险企即可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等四项。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规定。
据业内人士统计,根据2022年末的数据,不考虑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的要求,有28家险企或可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资料显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自2021年6月1日起试点,参与险企仅有6家。2022年3月1日起,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且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规模50.8亿元,投保件数42.9万件。
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与试点时的审批制不同,《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监管机构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在业内看来,这是业务进入常态化运营阶段的标志。财通证券夏昌盛表示,预计下半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数量将大幅扩容,产品多样性有望增强。
北美准精算师、精算视觉创始人Alex向新快报记者指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优点为用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可抵扣个税、拥有较高的保证与非保证收益等,缺点包括早期灵活性一般、产品较为复杂等。
据了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设置进取型、稳健型两种收益模式。《通知》明确,除了官方网络平台,银保渠道、专业中介渠道也可以进行销售。从2022年的情况来看,14款产品28个账户结算利率均超过4%。夏昌盛认为,在居民风险偏好降低且储蓄意愿高企背景下,产品收益率优势显著。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