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癌症研究机构:阿斯巴甜可能致癌
新快报讯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阿斯巴甜是否致癌有了阶段性结论,世界卫生组织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近日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公布“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该机构此前确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40毫克。
对于阿斯巴甜,百事可乐首席财务官Hugh Johnston表示,公司目前未打算改变其产品组合。而可口可乐相关负责人此前援引了一份国际饮料协会理事会(ICBA)的声明公告,其中称“ICBA对阿斯巴甜的安全性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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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首次对阿斯巴甜进行评估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批准阿斯巴甜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规定最大使用量为0.3~10.0g/kg。我国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阿斯巴甜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CAC和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采用了相同或相近标准。
7月14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世卫组织和粮食及农业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简称“联合专家委员会”)分别发布了对无糖甜味剂阿斯巴甜对健康影响的评估报告。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援引对人类致癌性的“有限证据”,将阿斯巴甜归为可能对人类致癌之列(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第2B组)。
据了解,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是世界卫生组织的专门癌症研究机构,具有独特的双重身份,既是独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又是世界卫生组织的专门癌症研究机构。
而联合专家委员会得出结论,所评估的数据表明没有充分理由改变以往确定的阿斯巴甜每公斤体重0-40毫克这一每日允许摄入量。因此,委员会重申,人们可在这个每日限量内放心食用。
事实上,早在1981年,联合专家委员会就对阿斯巴甜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随即确定阿斯巴甜每日允许摄入量为40毫克/千克体重。
何为每日限量?联合专家委员会举例称,假设没有其他方面的食物摄入,一罐含有200或300毫克阿斯巴甜的减肥软饮料,一位体重70公斤的成人每天要饮用9~14罐才会超过每日允许摄入量。
世卫组织称,两个机构的审查既独立又相互补充,目的是评估与食用阿斯巴甜相关的潜在致癌危害和其他健康风险。这是国际癌症研究机构首次对阿斯巴甜进行评估,也是联合专家委员会对其开展的第三次评估。经过审查现有的科学文献,两方面的评估都指出癌症(和其他健康影响)方面的现有证据存在局限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回应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结合JECFA最新评估结果和我国居民消费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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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汽油、腌制蔬菜等
均被列为2B类致癌物
IARC在《CA:A Cancer Journal for Clinicians》杂志上发布的2020年全球癌症负担状况最新估计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新发癌症病例1929万例,其中中国新发癌症457万人,占全球23.7%。
癌症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主要原因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致癌物完整清单中包括973种致癌物。
其中,1类致癌物为“明确可以致癌”;2类致癌物(分为2A和2B)为“动物致癌,但是对人体是否致癌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此次阿斯巴甜就被列入2B类致癌物;3类致癌物为“不确定能不能致癌,但是有致癌可能性”;4类致癌物为“没有明确证据不致癌”。
2A和2B的界定类似但又有区别:2A类致癌物是对人很可能致癌,此类致癌物对人的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2B类致癌物则是对人可能致癌,此类致癌物对人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并不充分;或对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
以上分类可以这样简单理解,1类和2A类致癌物要尽量避免接触;2B类致癌物无须过度紧张,只有大量接触和长时间接触才可能会增加致癌风险;3类致癌物一般不用担心。
值得警惕的是,烟草、酒精、黄曲霉素、咸鱼、幽门螺杆菌(感染)、马兜铃酸、槟榔等明确为1类致癌物。
日常饮食用的红肉(如猪牛羊肉)以及熬夜被划为了2A类致癌物。与阿斯巴甜同样归为2B类的致癌物还包括腌制蔬菜、芦荟提取物、蕨类植物、沥青、汽油等。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们日常喝的咖啡也曾被列入过2B类致癌物。1991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咖啡评为2B类致癌物。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召集科学家重新进行评估,结果发现没有确切证据表明膀胱癌和咖啡之间有相关性。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就将咖啡从2B类致癌物中移除,挪到了第3类(对人类无致癌风险)中。
而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规定,阿斯巴甜进入人体后会分解出苯丙氨酸,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因此需要标注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GB 5009.263-2016)则规定,碳酸饮料、含乳饮料、冷冻饮品、液态乳制品中阿斯巴甜的检出限值为1mg/kg。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期多家公司因阿斯巴甜标注问题被罚。美特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因食品标签配料表中阿斯巴甜未标注是否含有苯丙氨酸,被罚款1000元;桂林兰雨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食品中添加了阿斯巴甜却未标明含苯丙氨酸,被罚款5000元;安徽唛口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粗粮锅巴未按规定标示为“阿斯巴甜(苯丙氨酸)”,被罚款8000元;南京多米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未标注含有苯丙氨酸、营养成分表部分项目缺失,被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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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不少饮料、口香糖、薯片
均含阿斯巴甜
据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也有多款产品将阿斯巴甜作为添加剂,两大碳酸饮料巨头多款产品使用了阿斯巴甜,包括可口可乐旗下的可口可乐零度、可口可乐纤维+、雪碧纤维+、芬达零卡,百事可乐旗下的百事可乐零度、百事轻怡可乐,玛氏旗下箭牌的部分无糖口香糖、薄荷糖,以及乐事的多款薯片等。
百事公司首席财务官Hugh Johnston表示,公司并不打算改变其产品组合,“到目前为止,科学证据表明,阿斯巴甜作为一种原料是安全的,而且显然具有零卡路里的好处。阿斯巴甜只存在于一些产品中,但不是很大一部分,公司还使用了很多不同的甜味剂,更换甜味剂对我们来说相对容易。” 可口可乐公司目前对该报告不予置评。
那么,阿斯巴甜被列为2B类致癌物后,相关食物还能放心吃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翟天昶认为,糖也好,代糖也罢,其作为添加剂的一种,当讨论与健康的关系时,必须结合剂量来谈论,因为所有食物的过量摄入对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只不过过量摄入对健康的影响机制和剂量反应关系不同,因而安全摄入量范围存在一定差异,这决定了不同的添加剂之间也存在一个相对健康或危险的关系。
阿斯巴甜风波一度引发“天然甜味剂更健康”的讨论。对于有人认为的天然甜味剂比人工甜味剂更安全或健康的说法,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无论是“人工”还是“天然”的甜味剂,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科学和严格的风险评估,从专业的风险评估标准来看,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天然甜味剂并不会比人工甜味剂更安全或健康。
事实上,代糖与健康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议。今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一份关于非糖甜味剂的新指南,建议大多数人应避免食用安赛蜜、阿斯巴甜、糖精、三氯蔗糖、甜菊糖等非糖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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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实施饮料分级
含糖量成主要判断指标
近日,新加坡发布了“史上最严限糖令”,成为全球首个禁止高糖饮料做广告的国家。新加坡饮料分级的做法引发网友热议,同时关注我国会否出台相关制度。
早在2022年,新加坡开始全面实施含糖饮料分级制,用类似“红绿灯”的标识,把饮料分成A、B、C、D等级。通俗来讲,同等重量下,含糖量与含饱和脂肪越高的饮料,等级越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D级的饮料甚至不能打广告。
根据外媒报道,新加坡的饮料制度依据是新加坡政府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食品条例(第2号修正案)》(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新加坡零售市场上的预包装饮料根据含糖量和饱和脂肪量的高低分为A、B、C、D四个级别。
据了解,A级饮料最健康;B级的饮料较为健康,厂家可自愿标注;C级饮料不健康;D级饮料最不健康,厂家必须标注。例如,传统含糖可乐按照新加坡的标准属于D类饮料,按照《条例》要求,禁止其相关产品在新加坡进行广告宣传。
实际上,很多国家已开始对以软饮料为代表的含糖食品征税,或采取其他干预措施,包括英国、墨西哥、美国、南非在内的50多个国家,这也就是所谓的“糖税”。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