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当中涉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财险”)、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陆家嘴国泰人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健康”)等保险公司。
阳光财险及有关人员被罚款的金额总额较高,为518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教练车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四项。阳光财险总公司被罚款130万元,其广东省分公司和山东省分公司均被罚款50万元,其梅州中心支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等4家中支均被罚款50万元。9名有关人员均被警告,共计被罚88万元。
资料显示,阳光财险为阳光保险(06963.HK)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今年前三季度,阳光财险保险业务收入335.02亿元,同比增长8.2%;净利润11.41亿元,同比下降14.2%。
陆家嘴国泰人寿涉及虚列会议费套取费用、部分保单客户资料信息不真实、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双录质量较差且未按规定进行质检等7项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陆家嘴国泰人寿罚款211万元,对其北京分公司罚款30万元。同时,8名有关人员均被警告,共计罚款71万元。
资料显示,陆家嘴国泰人寿主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今年前三季度,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业务收入48.66亿元,同比增长69.0%;净利润0.65亿元,同比增长35.6%。
人保健康的违法违规事实为财务数据不真实,总公司及其广东分公司分别被罚25万元和10万元。3名有关人员均被警告,共计罚款6万元。
资料显示,人保健康为中国人保(601319.SH)旗下的健康险公司。今年前三季度,人保健康保险业务收入397.9亿元,同比增长9.9%;净利润14.0亿元,同比增长56.2%。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