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原《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底届满到期,广州市民政局官网于近日发布《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自主供给服务模式、单位食堂专区(窗)服务模式、集体用餐配送服务模式、餐饮门店参与助餐配餐服务模式、邻里互助服务模式等,对比原办法,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养老机构辐射服务模式,即养老机构内部餐饮服务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机构内就餐和送餐服务;或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村居颐康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长者饭堂提供送餐服务。
长者饭堂场地要求方面,对比原办法,征求意见稿增加了长者饭堂的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小于30㎡的要求。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长者饭堂集中就餐区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设置就餐等功能区,并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空调等设施设备;按规定在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安全承诺书等制度以及助餐配餐服务信息等。
服务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助餐配餐服务收费价格由区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长者饭堂运营机构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长者饭堂因成本变动要调整收费价格的,应在事前事后向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并按照协议约定征得区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级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补贴包括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对比原办法,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等并没有进行调整。
采写: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