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被罚款435万元,其柳州市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同时,7名有关责任人被警告,共计被罚款76万元。
具体来看,人保寿险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通过业务展期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通过后台修改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意外险手续费率超预定附加费用率;养老年金保险实际红利分配方式与备案不一致;委托无资质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等8项。
记者注意到,监管部门早已针对有关行为划定红线。例如,原银保监会2018年起下发的多版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提到,不得通过业务展期等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
而手续费过高是意外险市场以往突出的乱象,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020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文强调,用两年的时间扭转意外险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集中整治包括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在意外险产品报送备案方面,产品任一渠道的年度佣金费用率超出上表规定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10个百分点以上的,应提供总经理签署的书面说明材料。其中,佣金费用应据实列支,不得通过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类费用、账外激励费用等方式变相突破佣金费用率上限。
官方资料显示,人保寿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的重要成员,成立于2005年11月,经营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截至2022年末,人保寿险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省级分公司、301家地市级机构、1608家县区级机构。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