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月18日,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当天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3日。其中,3月31日至4月3日为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通知》表示,春季高考录取中,“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中职就读专业对口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相关证书等要求及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分档录取。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指出,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强调,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如招生院校专业组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通知》还提到,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另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考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8号)有关规定,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
采写:新快报记者 徐绍娜 通讯员 粤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