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意见的通告。6月8日前,公众可提出意见。
据悉,《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将于2024年12月27日有效期满。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和谐车厢环境建设,为市民提供舒适、安全、便捷出行服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修订了《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在“票务规定”方面,意见稿删除了“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儿童乘车,所带的儿童超过两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的规定,只要求“ 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身高超过1.3米且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车票乘车。”
在文明乘车方面,意见稿明确保持车厢内安静,不得有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 保持车厢清洁,不得在车内吸烟(含电子烟)、随地吐痰或吐口香糖、乱丢废弃物(含丢车外)等;不得在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相较于现行守则,意见稿提出,不得有猥亵他人、偷窥或者偷拍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此外,乘客在公共汽电车车厢、站场等交通设施内禁止以下行为:追逐打闹、滋事斗殴、醉酒闹事、点燃明火;在车辆行驶期间擅自操作有警示标识的按钮、开关装置或者敲打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等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情形;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和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服饰、徽章、器物、标识、标志及标语等;举牌、拉横幅、“快闪”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围观的行为。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10室
邮编:510405
(二)电子邮箱
fwjdk@gz.gov.cn
(三)网站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