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州实施新的通行管理措施,由“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在工作日的7∶30~9∶00,17∶00~19∶00两个时段,非粤A牌籍的小客车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禁止通行,管控范围与之前“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据了解,外地小客车预约申请通行,可通过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登记。据悉,广州交警设置了半个月的执法过渡期。从7月16日开始,广州交警才会正式对违反新规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不过,对于同一天违反新规的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只会作一次处罚。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敌
拍摄:新快报记者 王敌 见习记者 观显锋
编辑:黄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