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7月8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车辆限制进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实行车辆限制进入制度,按照适度从严、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限制车辆进入景区,引导游客通过徒步或者乘坐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登山游览,保护国家风景名胜资源。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景区专用道路限制车辆进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24小时车辆通行道路:麓湖路、麓湖北路、麓湖横路、麓景路、云山南路白云山南门至广园路段。
(二)每日20时至次日6时车辆通行道路:云山南路白云山南门至山顶广场路段、云山中路、云山北路、云天南路、云天北路、黄婆洞环湖路、云翠南路黄婆洞水库大坝至翠竹园门岗路段。
在非通行时间内,除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驻山单位的工作车辆、景区环保电瓶车以及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垃圾运输车、其他应急保障车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三)24小时车辆禁行道路:上述所列路段以外的其他景区专用道路,除景区巡逻和执行特殊公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驻山单位的工作车辆、景区环保电瓶车、执行特殊公务的车辆(抢险救灾、紧急救护车辆除外)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核发的工作车辆通行证进入景区限时通行道路。
7月18日前,公众可反馈意见,途径: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收,邮政编码:510060。
2.反馈意见邮箱:sunyan@gz.gov.cn。
提交意见或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