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自7月1日正式实施,前15天为执法过渡期。该措施规定,工作日7:30-9:00,17:00-19:00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