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文官宣,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通知称,经郑州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在未取消“限价”前,住建部门预售时会对商品房价格进行预售审批,开发商申请预售以后,可以在预售审批价格的基础上,自由上下浮动15%;超过15%,要重新申请预售。另外,商品房价格在项目规划时,发改部门也会基于成本进行价格的审核备案。“此次郑州取消限价,取消的是住建部门对价格的指导,而不是发改部门对房价的审核备案。因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都要进行价格审核备案。”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记者,此次郑州取消新房限价,一方面在于开发商大幅度降价促销,令指导价失效;另一方面,将价格自由调整的权力给到开发商,免除二次申请条件的冗余流程,有利于开发商更好地促销,缓解资金链。“更重要的是,取消商品房限价,给市场传达一个信号,意味着价格自由定价、自由波动,买者卖者自负,前期业主不能因为后期降价而找开发商的麻烦。”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取消限价后,商品房价格将更多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房企自身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状况来灵活调整价格。对于楼市来说,也并不意味着房价就会全面下降,相反分部市场供应量少,并且需求量大的户型产品价格,还有可能出现小幅上涨。”张波指出,取消限价是与中国目前正在构建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向吻合,房地产“双轨制”的发展路径。“只有新房价格的市场化,才能推进开发行业在建设过程中更注重对用户的研究,用不同价格段的产品来迎合不同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郑州取消限价的行为是因城施策的直接体现,预计后续将会有更多城市跟进这一政策,以加快房地产市场走出调整期的步伐。”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导;另有阳江、珠海、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表示, “郑州此次政策调整后,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场回归高度市场化运行,与此同时,郑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双轨制运行格局逐步建立,促进郑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形成。”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