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江高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待售的车辆存在非法加装、改装的情形。经调查,该销售店存在擅自加长鞍座、改装后尾架等违法行为,已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二)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上加装动力装置、车篷、座位等设备或者装置”、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三)改变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结构、构造、特征以及发动机、电动机功率等技术数据”的规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规定,对该销售店销售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出没收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辆及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连续四年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701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064家次,立案115宗。同时,联合交警、镇街等力量,将被立案两次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通报,寻求综合治理。首次在信用广州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承诺双公示企业共486家,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先后联合海珠、越秀交警大队,针对交警部门移交的路面使用环节发现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线索,展开溯源调查,并对销售店进行立案处罚。此举对销售店“车辆卖出后就与我无关”的侥幸心理形成有效打击,警醒销售店守法经营。
下一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铁拳治劣”决心和执法办案成效,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文图:新快报记者李应华 通讯员钟思远、王泳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