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某织染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值班,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依法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守不是摆设,一旦发生险情,若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不熟悉就无法第一时间发现灾情,从而失去最佳的处置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