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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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生被老师砸碎头骨致重伤
留下后遗症每天头晕头痛
一年前,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九岁女孩晨晨(化名)在上学期间,被老师宋某明用三角尺砸碎头骨,后经过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晨晨母亲告诉记者,该事件对晨晨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身体无法恢复到从前,达不到一个正常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目前孩子已被确诊为重症焦虑。受害者家属对一审中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不予认可,希望能顶格审判。
晨晨母亲介绍,孩子受伤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每天伴随着头晕头痛的折磨。“外界吵闹的声音、气温降低了或者突然回升了,都会对她有深刻的影响。”晨晨母亲说,“孩子被砸碎的头骨,用了一种金属材料钛网修补起来的,身体会产生一些排异的现象,并且排异会有很多症状,比如:夏天气温过高,她在室外就很难受,她自己形容脑袋‘嗡嗡嗡嗡响’”晨晨母亲伤心地表达,一个九岁的孩子,每天遭受这样的痛苦,怎么能够正常生活?!
来源:岳麓区人民法院、大象新闻(记者 刘小玉 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