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在新的《规定》实施后,广州交警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等环节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规定》中明确:当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有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敌
拍摄:新快报记者 观显锋
编辑:黄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