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000多元的海产品,塑料袋竟重300元;美容机构植发10小时后身体不适昏厥,工作人员却认为只是低血糖无需送医;澳门旅游期间,1700澳门币居然买到过期药……3月14日,广东省消委会召开2025年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美容院诱导高额消费 老人花光百万存款
广州老年消费者田女士因想祛除脸部黑斑,在某美容院的诱导下,自2019年起隐瞒家人购买了多项美容项目,五年间累计消费133万元,花光了全部存款,其中包含已故父亲的抚恤金58万元,但效果却不明显。无奈之下,田女士向广州市消委会求助。消委会调解过程中,由于时间跨度较大且消费者无法有效举证,双方争议难以协调。鉴于举证难度,经深入沟通,双方同意集中对近一年内、有明确转账记录的58万元消费金额进行现场调解。在消委会的主持下,经过长达八小时的三方现场调解,美容院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预付款以及已消费项目的折价款,总计30万元。
案例二
支付800多万购房款 正式买卖合同却没签
2022年6月,张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就购房事宜签署了房地产认购书,并支付30万定金、790万首期款,约定5日内签署买卖合同,若公司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后因房地产公司的原因,双方一直没有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消费者多次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本金、双倍定金及资金占用利息,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向当地消委会求助。深圳市、光明区两级消委会接诉后,通过现场调解、公开约谈等方式多次沟通,最终促使该公司退还消费者本金820万,另根据定金罚则和资金占用情况赔付约150万。
案例三
3000多元的海产品,塑料袋重300元
刘先生在东莞市某市场餐饮店购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海产品,发现商家将海产品装入厚重塑料袋后称重,导致支付的价款中约有300元为塑料袋的费用。刘先生认为此举不合理,与商家协商退费无果,便向东莞市消委会投诉。消委会介入调解后,成功促使双方达成退款及赔偿协议。东莞消委会将相关情况向市场监管局反映,引起高度重视,随即启动电子计价秤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海鲜市场进行大规模检查,严厉打击计量器具作弊和短斤缺两行为,并引导市场建立起一套“先称重再装袋”措施,确保海鲜价格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案例四
937人买了预售加油卡后 加油站停业失联
韶关乐昌市某加油站以加油卡预售形式收款后突然停业失联,多位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向当地消委会求助。鉴于投诉涉案金额大、人数多,为防止事态升级,消委会联合乐城街道综合执法队迅速介入调查。调查发现,该加油站在近一个月内已向937名消费者预售加油卡,累计收取金额高达78.74万元。经消委会监督和协调,加油站最终同意退款,351名消费者成功拿到共计59.59万元款项。同时,在消委会帮助及一系列引导帮扶措施下,加油站于2024年6月得以重新营业,部分消费者的未退充值金可继续正常使用。
案例五
植发10小时后昏厥 工作人员认为无需送医
陈先生在珠海市一家美容医疗机构接受近10小时的植发手术后,根据机构指导服用了药物,不料随即出现恶心、脸色发青、身体抽搐乃至昏厥的不良反应。机构工作人员判断可能是低血糖症状,认为无需送往医院。但陈先生家人坚决要求并成功呼叫了急救,将其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确认陈先生受到感染。经过十多天的治疗,陈先生虽康复出院,但其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为此,陈先生向珠海市消委会投诉,提出赔偿要求。在消委会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美容机构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总计10万元。
案例六
店员偷偷操作顾客手机 签订分期支付协议
惠州吴女士在某皮肤管理门店体验祛痘项目时,被推荐使用“先享后付”的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祛痘套餐。在吴女士犹豫是否接受时,一名店员以需要她签名确认体验服务为由,代其操作手机,借机帮其签订了分期支付协议。吴女士发现后,当即提出解约,遭到拒绝,后续更是收到了扣费的短信提示。无奈之下,吴女士向惠州市消委会求助。消委会联合美容协会调查发现,商家确实存在未经同意代为签约的行为。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商家扣除吴女士已消费金额,采取提前偿还利息方式撤销“先享后付”合同,最终退还3000元。
案例七
澳门买到过期药 粤港澳大湾区投诉平台帮化解
肇庆市苏先生在澳门旅行期间,在某药房花费1700澳门币购买了一瓶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药物,返回内地后却发现所购药品已过期。深感权益受损的苏先生立即向肇庆市消委会投诉,并依据内地《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原则,要求澳门药房进行赔偿。肇庆市消委会接诉后,迅速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投诉平台将投诉转至澳门消委会,并启动两地消保网上调解及仲裁机制。经过两地消委会多次线上沟通,最终药房退还苏先生5100澳门币,跨境消费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案例八
送汽车去保养 车辆受损毁
陈女士将其车辆送到潮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进行简单的常规保养。保养完成去取车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因突发龙卷风,暂时无法取车。而后,陈女士发现车辆因极端天气严重受损,而该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为车辆报险维修。陈女士认为,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保管不善致车辆受损,事发后还进行隐瞒,因此要求更换新车。多番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向潮州市湘桥区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努力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汽车销售公司负责将汽车维修完好,赔偿2.6万元,并承担车辆第二年的全保险费用。
案例九
培训中心突然倒闭 消委会支持诉讼
佛山某艺术文化培训中心在收取众多家长的预付费后突然倒闭,负责人也就此失联。为维护自身权益,部分家长到佛山市消委会申请通过支持诉讼形式解决问题。消委会介入后,采取提供诉讼指引、法律建议及草拟起诉模版和征集清单等方式,为消费者向法院起诉提供支持。同时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支持诉讼公告,让更多权益受损消费者知晓这一维权举措。在佛山消委会的指导支持下,消费者提起了诉讼,最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商家返还共计约25万元的剩余课时费用。
案例十
50元的学习资料实际扣款2800元
云浮刘女士在某广场被一个热闹的摊位吸引,便好奇上前查看。只见摊位上的商家正在卖力宣传学习机对孩子的重要性,声称仅需支付50元购买学习资料,即可免费领取学习机。刘女士被打动,并在商家的指引下完成了扫码支付,而后却发现实际扣款金额竟然高达2800元。意识到自己被骗,刘女士立刻要求退款,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然而,商家次日就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之后更是拒接电话。刘女士无奈之下向云城区消保中心求助。调解员联合广场活动的举办方,最终帮助消费者追回了被扣除的2800元。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