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广东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尽管公司此前已作出相关情况说明,但由于实控人叶华能、前董事长宁远喜双双被立案,两起事件时间上的接近引发了市场对其之间潜在关联的猜测。
前董事长曾举报实控人
广东证监局指出,经查,2021年2月,宝新能源将合计约2550万元资金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2024年2月,宝丽华集团已归还上述款项。公司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宝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广东证监局官网披露前,宝新能源已于3月15日进行了相关情况说明,其表示,发现问题后控股股东第一时间代相关方归还了全部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并称会定期检查相关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此类事项再发生。
不过,3月15日该公司还披露,实控人叶华能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前董事长宁远喜也同时被立案。
随着公司收到警示函,叶华能和宁远喜同时被立案调查,两起事件时间上的接近,使市场重新回想起此前宁远喜的一则举报。
公开资料显示,叶华能为宝丽华集团创始人,宁远喜在加入宝新能源后曾获其信任并担任董事长。不过,两人因梅州客商银行股权代持问题关系破裂,并最终引发法律纠纷。
2022年,宁远喜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起诉,一审被判刑后,2024年8月二审裁定“部分事实认定不清”,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此前,宁远喜还曾举报叶华能,称其将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收益违规转予了非上市公司宝丽华集团员工,金额超2500万元。彼时,宝新能源回复称,“暂时不知道这个情况。如果有的话,后续期待公司对外的正式公告。”
前三季度业绩双降
立案与警示函前后脚,媒体与投资者纷纷询问公司被出具警示函事项是否与叶华能、宁远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存在关联。面对媒体询问,宝新能源董事会秘书江卓文表示感谢关注,此外未有更多回复。而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的回应则是“以监管部门披露的信息为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宝新能源对核心问题的回避态度,使市场疑虑不减。股吧中有股民吐槽,“如果真能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不至于被立案。”
3月20日下午,新快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宝新能源证券事务代表处,对方却坚决否认了其中的关联,并称“两个监管措施作出的机构不一样”“没有披露就是不存在(关联)”。
宝新能源成立于1997年,并于同年在深交所上市。在发展过程中,宝新能源进行了多次转型,目前主要为能源电力及金融投资。近年来,公司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尤其是在2021年和2022年期间,受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公司利润连续两年下降。2023年,随着煤炭价格同比下降以及内部管理的优化,公司业绩出现了显著回升,实现收入102.75亿元,同比上涨9.13%;实现归母净利润8.8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85.17%。进入2024年后,公司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又双双下滑,实现收入61.06亿元,同比减少20.71%;实现归母净利润5.92亿元,同比减少8.19%。
采写:新快报记者 张晓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