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化名)在商场逛街时看中了一件皮质上衣,售货员称这件皮衣的材质是进口牛皮,随即小叶以折扣价950元买下,店家开出的销售单中载明该上衣为进口牛皮皮衣。
回到家后,小叶发现上衣的成分标签上印有中外两种语言的介绍,外文翻译过来应为“环保皮革”,即人工皮革,而外挂的中文标签上则印着“进口牛皮皮衣”,两者并非同一种成分。为了确认衣服的材质,小叶联系到当时的售货员,售货员表示标签出厂时就是这样印制,并声称小叶支付的货款在市场上买不到真皮。
在得知上衣并非真皮材质后,小叶觉得自己受到欺诈,故向店家提出退货退款,却遭到拒绝。双方协商未果,小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服装店退回货款并支付售价3倍的赔偿金。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服装店作为销售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涉案上衣的成分为“环保皮革”,却在对外销售时在中文标签中标注“进口牛皮皮衣”。结合服装店开具的销售证明以及双方的聊天记录,认定服装店隐瞒上衣真实材质的行为存在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构成欺诈销售的,应当向消费者按购买商品的价款“退一赔三”。
故增城法院判决:被告服装店向原告小叶退回上衣货款950元并支付赔偿购买价款的三倍2850元,小叶向服装店退回案涉上衣。
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诚信经营是立足之本,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杜绝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仔细甄别商品和服务信息,尽量选择正规合法、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保存好交易凭证,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钟晓丹 马桂容 赵丹 许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