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月1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挂出《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4月30日起,规范广东省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价格。
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公布“X线摄影成像”等26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扩展项目。其中,“X线摄影成像”项目的全省最高限价为50元,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摄影、成像、分析、出具报告、数字影像处理与上传存储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同一次检查中,每部位的第二个、第三个体位各按照50%收费,同一部位如需拍摄三个以上体位,按三个体位收费。《通知》还要求,“X线摄影成像”项目应按医疗机构等级适当加大价格差距。基层、一级、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基础放射检查项目,要与现行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患者费用负担不增加。“磁共振检查”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扫描成像、分析、出具报告、数字影像处理与上传存储(含数字方式)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设备运转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质资源消耗。超过三个部位按三个部位收费。全省最高限价505元。
《通知》还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同时废止“数字影像服务”等28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要求,各市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价格项目,综合考虑地市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次均费用增幅等因素,根据省最高限价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下浮幅度不限,并按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省医疗保障局。
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如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应落实相关影像检查减收5元的价格政策。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患者确有需求、知情同意的,可单独收取实体胶片费用。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映。
采写:新快报记者许婉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