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潮阳区的鲤鱼陂水库是一级水源保护区。但是一些野泳者无视警示牌,进入水库野泳,不但对水源造成污染,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悉,到该水库野泳者有年轻人,也有老年人。有的野泳者非常大胆,连救生圈都没戴,便进入水库游泳。
近日,在掌握相关证据之后,当地联合执法队伍来到水库边,对野泳者及垂钓者进行劝导及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记者 朱天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