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现房销售”这一话题最近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河南省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近日发布的一则政策文件中提及,“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引起市场关注。
事实上,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2024年我国现房销售面积约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9.1%,现房销售面积占比已经达到30.84%。近几年,北京、深圳等地已在土拍环节试点现房销售。
信阳发文严控预售许可条件
日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批前公示。其中提到,严控预售许可条件。按照“新老有别”的原则,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等规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时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或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时,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进度需达到主体封顶方可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
此前,更有市场传闻,“全国范围内将取消预售,实施现房销售”。“近期关于现房销售的讨论确实升温,有各种不同的说法,这也说明关于现房销售的模式,成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改革方向。”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记者,信阳此次政策,无疑会成为大家继续关注现房销售的一个地方政策,所以加强政策引导非常关键。
严跃进表示,从具体的政策内容来看,其是在“严格预售许可条件”的框架中进行表述的。这说明对于预售许可的标准是按照从紧和从严的方式进行。实际上现房销售就是一种非常特殊和极其严格的“预售制度”,也即需要项目竣工后才可以销售。这对于理解预售制度改革方向以及更好把握现房模式都有启发。
现房销售模式仍存挑战
实际上,现房销售模式的推行早有苗头。2020年3月,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海南也成为了全国首个省级出台现房销售政策的省份。除此之外,部分城市在土地出让阶段,就明确规定要实施现房销售。
例如,2022年,北京集中供地时,首批18宗地块中9宗涉及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第二批17宗地块中12宗设“竞现房销售”,第三批18宗地块中13宗设置竞现房销售面积环节。
2023年8月,深圳宝安区的A001-0212地块是首宗“竞现房”宅地;2024年10月,宝安区A219-0080号地块要求全部现房销售。
在政策层面上,现房销售成为了国家正在制定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部分。2024年7月的三中全会提出,改革融资方式和预售制度。2024年12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将“大力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列为2025年重点工作之一。
不过,有市场观点认为,全面启动现房销售仍存在不小的压力。严跃进指出,此次提及的现房销售模式,对于开发商影响是最为直接的,因为其提及了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都要采取现房销售。对于开发商来说,拿地方面就需要客观评估,更好把握拿地的性价比和财务测算。至少对于今年的房企来说,对于此类制度需要重要评估和观察。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不管是开发商的财务平衡基础,还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基础,都是建立在预售制度下的。该模式下,开发商既享有较高利润,又通过快速销售回笼资金投入新项目开发,推动土地交易规模扩大。高利润空间同时支撑了房企举债能力和高价拿地行为。另外,现行"自有资金拿地"政策要求缴清土地款后方可取得开发资质。在现房销售模式下,开工到销售的周期从6个月到1年延长至2-3年,也就是2-3年后,才能通过销售回款来回收土地支出。房地产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从预售转到现售,必然会导致前端资金占用大,但回收周期长的“错配现象”,会导致开发商拿地积极性明显下降。总结来看,如果推现房销售的话,至少在开发商层面、地方政府层面,阻力还是挺大的。
那么,目前现房销售的时机是否成熟?李宇嘉指出,现房销售能不能推下去,关键看配套政策,首先最关键的就是金融支持。如果把开发贷利率降到很低的水平,现房销售的资金压力就小了;其次是降低地价,住房回归到消费品,倒推到土地,也真正变成消费品的原材料。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是期房与现房并存的时代,在当前止跌回稳的关键时期,必然不会一刀切地过渡。未来,开发商既可以选择预售开发模式,也可以选择现售开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