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由驻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以下简称“工作队”)牵头起草的《广州市派驻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驻镇帮镇扶村后方单位帮扶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过湖光镇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由湖光镇政府印发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作队后方单位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将在湖光镇强化资金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自2021年起,广州交投集团、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医科大学、广州市医保局等五家后方组团单位每年均向湖光镇捐助帮扶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防返贫工作等,为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强大动力,但由于缺少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作为指引,项目管理相对粗放。
为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上的难点和痛点,工作队主动作为,在尊重既有项目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托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交投集团等后方组团单位丰富的项目管理资源和经验,牵头起草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总则、项目投资决策、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建设实施、资金拨付和计划调整、项目质量管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附则等九章三十一条,全面规范了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拨付、施工监管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管理办法》作为湛江市首个由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起草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是驻湖光镇工作队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中进行制度帮扶、经验帮扶的探索和创新,为用足用好广州市后方单位帮扶资金、提高项目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建立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并将有效提升湖光镇项目建设管理效率和水平,持续助力湖光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统筹:李志 朱颖洁
采写: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
校对:王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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