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六一”将至,暑期旅游高峰临近,公园里的观光小火车成为亲子游玩、游客打卡的“常客”。色彩斑斓的车厢、悠扬的鸣笛声为夏日增添童趣、提升游玩体验,吸引了无数小朋友乘坐。然而,个别单位却未守住安全运营的底线。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园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依法查封了一辆未经检验合格且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观光小火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彰显了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
据悉,5月2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公园内有一辆正在运营的载客观光小火车未按规定悬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责令驾驶员停止运营并接受检查。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运营方负责人起初辩称该设备运行速度较低,“不应纳入特种设备监管”。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普法教育,明确指出:根据国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对相关特种设备的定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以下简称观光车辆),指具有4个以上车轮、非轨道无架线、座位数(含司机座位)不小于6且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的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该小火车在景区内运行,完全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关于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必须依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上牌。
基于核查结果和运营方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第六十二条,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依法对该观光小火车实施了查封的强制措施,要求运营方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目前,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该运营方使用未检验合格、未登记上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此前,也有不少生产厂认为,这种类型的小火车属于运行速度不到2米/秒的小型游乐设施,达不到特种设备的监管标准,不用办证,从而向各景区推广销售。对于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早在2020年已经通过官网公众留言系统对群众进行了答复,该类型的小火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范畴(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类型),须办理使用登记证(登记上牌),景区运营单位不应盲听生产厂家的“忽悠”,存在侥幸心理。过去一年内,白云区也有2个景区计划投入运营这种类型的小火车,经过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教育,已不再使用,更换为有牌照的小火车。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强调,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如观光小火车)存在机械故障、失控倾覆等重大安全风险,直接威胁游客生命安全。此次执法行动是监管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守护民生安全的切实体现。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多维度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打造“安心、舒心、放心”的城市游园环境,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随着“六一”儿童节和暑期临近,公园景区客流将显著增加。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运营单位和游客:
运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新购或在用特种设备(含观光小火车)务必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证(场车车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对设备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知识培训等,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突发事件有效处置;
游客乘坐观光小火车等特种设备前,请主动查看其是否悬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和使用标志(标志上的检验日期要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无证运行、过期未检等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共同监督,筑牢景区游乐设施安全防线,让快乐与安全同行。
采写 新快报记者李应华 通讯员李奇龙、刘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