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6月18日,遂溪法院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执行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清场,将土地交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法院生效判决判令被告苏某仔、陈某将其占有的土地返还给港门镇某经济合作社,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港门镇某经济合作社便向遂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遂溪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耐心向苏某仔、陈某释法说理,责令其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生活杂物和杂树,将土地返还给经济合作社,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张贴公告,限期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遂溪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为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遂溪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召开执行前工作会议,对腾清过程中的人员分工、注意事项、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安排。
18日清晨,遂溪法院联合镇派出所、执法队、规划办等单位共49名工作人员一同抵达现场。执行干警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推进,迅速设置警戒线,划定拆除区域,维护执行现场秩序。拆除工人进入执行现场开展工作,有条不紊地清理杂树,同时将堆放的生活杂物搬走。县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监督执行,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经过干警们的努力,终于将涉案土地上的生活杂物清除完毕。至此,案涉土地得以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采写:新快报记者 许力夫 通讯员 莫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