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黄坤明同志,省长、省总河长王伟中同志共同签署了广东省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发布《广东省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总河长令要求,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统筹生态、生活、生产,进一步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传承弘扬先进水文化、推动绿色水经济健康发展,以各地“母亲河”、骨干河湖为重点,选取流经城镇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水面面积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流域或整个湖泊统筹建设幸福河湖;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镇,以下简称县),全区域统筹建设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明确,到2025年,推进1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5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27年,推进26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个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推进5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40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展望2035年,全省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全域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总河长令提出,统筹流域和区域,以线带面、全域推进,打造形成“五江百川、六片全域”的幸福河湖建设格局。“五江”指以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五大江河为主要脉络,“百川”指重点推进500条(个)以上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六片”指分东江流域、西江流域、北江流域、韩江及粤东诸河流域、鉴江及粤西诸河流域、珠江三角洲网河区等六大主题片区开展建设;“全域”指有序推动全省所有县(市、区、镇)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总河长令部署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乡水利防灾能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强化河湖治理保护。二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河湖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三是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持续推动碧道碧带建设,常态化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实施城市水系活力提升行动,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四是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推动传统水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五是保护传承水文化。深入挖掘水文化内涵,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水文化阵地建设。六是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设工作机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总河长令进一步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全省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2025—2030年),并实行动态调整。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度幸福河湖及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清单。实行幸福河湖名录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幸福河湖标准要求的调出名录。
为贯彻落实总河长令,省河长制办公室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指导,进一步配套出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及相关标准,推动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建设,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奋力绘就水美南粤幸福河湖新画卷。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记者 胡彦 通讯员 粤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