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在什么年龄阶段和什么情况下,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是不是意味着放任?”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部分备受社会关注。9月16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孙太平前往增城区派潭镇实验学校,开讲“开学法治第一课”,其主要内容,就是与全校师生共同学习该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新增法条。
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迎来首次“大修”,修订历经3次审议、吸纳12万条社会意见,以高票通过。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共6章144条,亮点颇多,其中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就是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
一是适当调整对未成年人不执行拘留的规定。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本次修改则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二是防范校园欺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同时规定,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的,责令改正,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还有一个,则是注重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衔接。本次修订规定,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强调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应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这是三个与大家最为密切的法条。”在这堂以“穗育苗·讲法治、创平安、迎全运”为主题的课堂上,孙太平带领同学们共同学习了上述法条,并结合同学们的认知规律与生活场景,以盗窃、飙车、学生欺凌等典型案例为鉴,帮助大家明晰法律红线、远离潜在风险,在同学们的心中播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
这是自2025年春季学期孙太平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后,与全校师生共上的第二堂法治课。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广州市委平安办创新工作措施,牵头推动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中小学校、中职技工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配备两名优秀政法干警分别担任治安、宣教法治副校长,组成“1+2”法治副校长团队,履行法治副校长6项职责,深度参与所任职学校的法治环境建设。
以增城区派潭镇实验学校为例。从春季学期以来,该校治安、宣教法治副校长多次列席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开展防范学生欺凌等专题教育,对有不良行为学生进行谈话教育,开展法治宣教及家访。
采写:新快报记者 罗琼
(通讯员 广正发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