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期三天半。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并进行分组讨论。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等法规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草案)》《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草案)》等法规案的说明;书面听取广州等14个地级以上市21项法规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上述法规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等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和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安排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谭玲、吕业升、许红出席会议。
于福文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少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来源:南方+(记者 姚瑶 通讯员 任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