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这起历时一年来备受体育圈关注的“直播吧”与“懂球帝”相关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迎来一审判决结果。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聪、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发布的部分涉案内容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在多平台删除相关文章、公开致歉,并共同赔偿厦门傲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吧”运营主体)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21748元。
被告包括懂球帝法定代表人陈聪及相关公司。根据判决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在网络平台连续发布多篇文章,使用“做局”“勾结”“恶意竞争”等带有明显贬损性的表述,对直播吧的商业行为和经营动机作出否定性评价,但相关内容缺乏充分事实依据,已超出合理评论范围,客观上降低了社会公众对直播吧的评价,依法构成名誉权侵权。
这起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多年前的投资与商标纠葛。2016年,北京天星资本与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原“懂球帝”商标所有权人)签订《投资协议》,后因投资款返还问题产生纠纷。2022年,中国贸仲裁决多格公司需返还3106万元投资款及相应违约金,裁决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24年4月,北京一中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处置多格公司名下40个核心注册商标(含“懂球帝”商标),直播吧运营主体傲播公司以2091.84万元的最高价成功竞得。同年5月,北京一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将涉案商标权登记至傲播公司名下,随后傲播公司上架自有“懂球帝”App。
2024年10月,多格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聪以“懂球帝”账号在自有平台发布《致懂球帝全体用户的一封信》,随后又发布《聊一聊我们是怎么被做局和侵权的》等系列文章,并接受媒体采访。
这些内容在懂球帝网站、App等多平台同步扩散,文中指控傲播公司与天星公司“勾结做局”“恶意商业竞争”,暗示大量“厦门IP”的恶意投诉来自傲播公司,还指责其上架“假冒懂球帝App”。相关内容引发大量用户讨论,部分负面评论对直播吧的品牌声誉造成冲击。
2024年12月,傲播公司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删除文章、公开致歉并赔偿1000万元。经过近一年的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做局”“勾结”等表述将虚假事实当作既定事实传播,且无充分证据支撑;“投诉IP与办公地点关联”的暗示同样缺乏证据,上述内容均构成名誉侵权。
根据判决,四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删除涉案的5篇相关文章;7日内在“懂球帝”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公开致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并保留不少于30日,若拒不履行,法院将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赔偿方面,四被告需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1748元。
自案件立案至今,审理过程持续一年有余。法院在裁判中指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企业在公共平台表达立场、回应争议,应以事实为基础,保持必要的审慎和克制。即便在商业竞争或纠纷背景下,也不得以推测性内容或情绪化语言对他人作出贬损性指控,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仍为一审判决,相关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尚待进一步关注。
采写: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通讯员 房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