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不仅是无数失能家庭的真实写照,也是我国老龄化社会面临的最大痛点之一。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项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制度,谁能享受?具体能保什么?单位和个人要交多少钱?一文为你解答。
交多少?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
长护险被誉为“社保第六险”,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意见》明确,保障对象为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
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意见》还明确,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当年,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减半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从0.3%左右起步。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长护险从2016年制度启动试点,试点覆盖地区从2016年启动之初的15个拓展到了2025年底的92个,覆盖人群已经达到了3.08亿,基金累计支出也超过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减轻了家庭负担。
保什么?
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
统一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
《意见》明确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退休人员享受单位职工参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依据选择的参保政策类型享受相应待遇。
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国家层面统一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此前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根据国家层面统一服务项目要求逐步规范。
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对服务项目内涵、基金支付范围等进行统一,明确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按照规定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目录明确的服务项目共有36项,按照生活照护类项目、医疗护理类项目分类管理。其中,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包括饮食照护、排泄照护、清洁照护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包括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等。
《意见》还提出,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对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以及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为应对目前能力评估存在标准不统一、结果不互认、数据不互通的问题,《意见》提出完善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有关部门按需使用,探索制定长期护理需求认定标准和服务计划相关规定。
采写:新快报记者麦婉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