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新闻发布的一条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绿灯亮了前面车辆却一直不走。交警称,绿灯亮了不走长达20秒,与闯红灯性质一样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处罚与闯红灯的处罚一致,即记6分罚200元。
除了“绿灯不走”违法,还有一些“冷门”交规,一不注意就容易被扣分罚款!来看看你是否也忽视了这些交通法规。
一、逆向停车违法
逆向停车是指在道路内停车位停车时,车身方向与所在道路方向相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逆向停车在停车和启动时,因其朝向原因,不能像顺行车辆一样自然停入或驶离,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连续变道,危险重重
在驾驶过程中,有些驾驶员会一次性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连续变道不仅容易导致驾驶员视线盲区,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三、限速标志下的隐形规则
在道路上行驶时,许多驾驶员误以为没有限速标志就意味着可以随意加速。但真的可以任意加速行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四、驶入/驶离高速,转向灯是必要
有些驾驶员在进出高速时会忽略了开启转向灯这一重要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五、车内挂件/摆件可能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福建交警、绍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