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怎么在这里呢?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今年3月底,多条“在云南深山救助流浪女”的短视频在网络热传,博主发布的所谓“救助场景”牵动人心,很多网友看完就要捐钱捐物,还有的甚至要和博主一起前往救助。然而很快就有网友发现了这些“暖心”视频的破绽,一场虚假摆拍的骗局由此浮出水面。
“在深山救助流浪女”视频牵动全网
细心网友看出破绽
视频拍摄者自称在丽江深山偶遇“流浪女子”,完整记录发现与救助全过程。
画面里,“流浪女”头发杂乱、衣衫褴褛,蜷缩在木屋角落浑身发抖、眼神躲闪;拍摄者俯身关切询问伤情来历,承诺更换被褥、提供食物,言语间满是“善意”。
这些视频精准击中网友的同情心,迅速引发大量关注,同时也引起了丽江警方的注意。民警核查发现,3天内拍摄者通过2个账号共发布了10余条相关视频,总播放量近8万次。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和晓明介绍,视频传播开后,网友的爱心被迅速点燃,从最初的担忧很快转向如何实施救助、救治,甚至有部分网友提出捐款,表示只要有地址或具体住址,便会马上把物资寄过来。此外,还有网友表示要赶赴现场,与所谓的博主一同去救助这名“流浪女子”。
就在网友们为“流浪女子”奔走呼吁之际,一些细心的网友察觉出了诸多可疑之处:该女子虽然披头散发、衣服破损,但从整体来看她比较整洁、干净,周围也没有任何垃圾。女子的面部虽被长发完全遮住,可她露出的手臂及皮肤较为洁净,这些细节也让部分网友开始看出了一些端倪。
每天花90元雇人扮演“流浪女”
三人按照预设剧本摆拍
接到网友举报后,丽江警方迅速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彻底揭开这场所谓“深山救助”的真相,这就是一个刘某等3人按剧本演绎的流量骗局。
通过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所谓“深山救助”的核心人物,来自黑龙江哈尔滨的刘某。经查,该事件并非刘某一人所为,而是多人合谋、分工明确的虚假摆拍。
这些人刻意营造出一种人迹罕至、天寒地冻,且带有“边境危险、女子受虐”色彩的氛围,再配上煽情的音乐和带有引导性的字幕解说,引导网友进行关注和评论。
据警方调查,刘某与阿某某从事短视频创作5年,由于粉丝增长缓慢,在发现“卖惨、救助”类视频容易吸粉后,他们合谋策划此次虚假救助。3月23日,两人赴丽江选址深山拍摄,以每天90元雇佣杨某某扮演“流浪女”,提前准备假发、破棉袄等道具,全程按设计好的剧本、台词、动作摆拍。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民警邱文彬介绍,在杨某某做准备时,刘某特意叮嘱她不要化妆,也不要往脸上擦粉。到了现场后,他们先在假发上放了些枯叶,弄乱后再给杨某某披上;接着在她的手臂上伪造受伤痕迹;在衣着方面,他们还强调不能穿白鞋或干净的鞋子,而是穿上破棉袄,用床单裹住身体,让她做出瑟瑟发抖的样子。整个过程,杨某某都是按照刘某等人设计好的剧本来演的。
在剧本中,刘某刻意设定悲情人设,引导网友互动涨粉,最终目的是直播带货变现。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民警邱文彬表示,在视频中,刘某扮演一名公司老板,她的爱人阿某某则扮演老板助理。拍摄过程中,当刘某正在“救助”流浪女子时,阿某某在一旁劝说:“老板,别管了,我们回去吧,公司还有一大堆单子等着你签。”此时,刘某便会回应一句:“救人重要,还是你赚票子重要?”通过这样的对话设计来展现人设。
邱文彬指出,全程没有一句是实话,所有情节都是他们提前编排好的。
三人被行拘、账号被封禁
法律专家:平台若失职可被追责
这场虚假摆拍消费了公众善意、扰乱了网络秩序,涉案3人已被依法处罚,警方与法律专家就此发出警示。
经查,3月28日至30日,刘某等3人拍摄发布10余条虚假救助视频,累计播放量近8万次,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主要的违法嫌疑人阿某某和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受雇佣前来表演的杨某某,因为其获利只有90元钱,情节较轻,最终处以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案发后,为遏制虚假信息继续传播、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丽江警方第一时间协调平台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的相关账号依法予以封禁。
此外,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春光指出,虚假视频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播放量,除了其手法具有迷惑性外,平台在内容审核、风险预警、举报响应等方面的滞后,客观上也为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他认为,传播平台负有相应的监管和审核义务,应当针对类似情形建立有效的审核机制,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若平台存在失职失察,有关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