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为全面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安全主体责任、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约谈。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广东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近年来,广东省药监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坚持“质量安全监管+产业健康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以强有力监管保障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省药品质量形势总体安全可控,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同时,广东省药品安全工作仍有短板弱项,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尤为重要。
此次由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部门联合省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共同开展的集中约谈,覆盖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把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与风险会商结合起来,将药品风险会商制度的主体从监管机构向持有人延伸,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责任从生产环节向药品全生命周期和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拓展,是广东省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论述特别是“四个最严”要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而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凝聚起齐抓共管药品安全的思想共识与行动合力。国家药监局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会上,国家药监局、广东省药监局直指当前部分企业在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明确整改要求。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时刻铭记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生物医药产业是全生命周期强监管的特殊产业,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基本的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严谨的技术问题;既要看到生物医药产业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要看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风险隐患,全面从严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负总责、各部门参与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更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以强大的监管催生强大的产业;要坚守行业诚信自律底线,严守廉洁从业各项纪律要求,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
会议还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宣贯解读。三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代表分别围绕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管理、集采药品质量管控、委受托生产药品质量保障等重点领域,分享了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构建风险会商防控机制的实践经验。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陆妍思 通讯员 粤药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