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某(男,26岁)和江某某(女,24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牟取私利,在朝阳区某路旁摆拍上述内容并发布,误导大量网民,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同时通报了另外两起典型案例:胡某、张某某摆拍“街头骑电动车发生纠纷”;杨某利用AI工具生成“北京郊区超万吨垃圾堆放”不实信息。上述人员均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假摆拍、AI造谣等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央视新闻、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