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5月2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集《广州市城镇房屋更新条例》意见和建议的公告。为推动城市从增量扩张向存量内涵式发展转变,进一步提升超大城市存量空间治理水平,广州市启动《广州市城镇房屋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条例》将聚焦城镇房屋及其周边环境的更新,坚持“谁出资、谁受益,成本共担”,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
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关于老旧住房、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利用闲置用地改造为公共空间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老旧厂房、低效商办楼宇自主更新,功能转换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等统筹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完善物业权利人意愿征询、表决的意见和建议,如自主更新涉及拆除重建的达到何种比例可以启动实施;
5.对于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提出关于更新项目资金筹措、成本合理分担与社会资本规范参与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更新项目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的意见和建议;
7.对资金困难群体参与更新的解决建议,包括采取共有产权、减面积抵扣建设成本、腾挪置换等方式的相关意见。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8日前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fc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或者广州市司法局(http://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zcsgx020@126.com;
3.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605室,邮政编码:510000。
备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城镇房屋更新条例》意见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