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披露,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百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公告显示,经查,李百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将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百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百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信息,李百安于1964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其职业生涯主要历经中国建筑集团与招商局集团这两大央企。
1999年4月,他入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先后担任人事部副经理、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6年2月起,执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晋升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翌年又兼任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他转至招商局集团工作,自2020年1月任集团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分管战略规划与法律合规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