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印发的《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 优化信息查询服务等七方面提出多项举措。其中,该政策将“带押过户”改革从住宅领域延伸至企业不动产领域,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并鼓励引入预告登记,以防范抵押权悬空风险。
在深化“带押过户”改革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探索逐步统一银行间抵押权转移、变更审核标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跨行抵押权转移、变更;进一步优化银行间衔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带押过户”便利度。鼓励地方引入预告登记,防止抵押权悬空风险,维护买卖企业双方、贷款银行等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在传统模式下,企业转让带押不动产需先筹措资金解除抵押,实践中往往借助短期“过桥”资金完成这一环节。此类资金成本通常在年化20%以上,企业还面临还款后新贷款批不下来的“断档”风险。本次新政通过合并办理,在制度设计上消除了“过桥”环节的生存空间,直接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性财务成本。
他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存量时代,大量工业、商业不动产沉淀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受制于复杂的解抵押流程,企业处置闲置厂房、设备的交易成本极高,资产流动性不足。新政通过降低交易摩擦成本,有望加速企业端的“以旧换新”和资产重组进程,使不动产真正成为可灵活调度的“资本”,而非“沉淀成本”。对于拥有大量自持物业的制造业企业、物流企业及地方国企而言,盘活存量资产的能力得到实质性增强,有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表,释放的流动资金可能反哺主业投资。相对而言,这一政策对住宅市场直接影响有限,其主要发力点在于供给侧的企业资产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