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滥用复效自主权,超出必要健康审查合理范围
近日,深圳一名读者吴女士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她投保的重疾险因账户余额不足扣款失败,直至保单失效才知悉有关情况。她认为,保险公司未在宽限期内履行催告通知义务,且复效的体检要求不合理。目前,她已将承保公司和谐健康诉至法院。有律师认为,保单仅中止一天投保人即申请复效,保险公司以新订保险合同的体检要求作为前提,超出了必要健康审查的合理范围。
●消费者投诉
保单失效仅一天,复效被要求“全面体检”
吴女士向新快报记者介绍,2020年她为自己投保了和谐健康的一款重疾险,承保机构为其北京分公司,保障终身,年缴保费3984元,缴费30年,保额40万元。她正常缴费至2025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涉案保单下一期续期保费应于2025年12月25日扣缴,宽限期为60日,即至2026年2月24日止。
然而,该期保费因账户余额不足扣款失败,宽限期内她未收到任何催告通知,直至2026年2月25日才收到“保单已失效”的短信通知。当日她立即申请保单复效,却被深圳网点告知“只能到承保的北京分公司办理”。而后,和谐健康北京分公司要求她进行体检以办理复效手续,并明确表示此举属于“重新核保”,且无法协商更改体检项目。吴女士收到的《保全二核体检通知函》显示,体检项目包括心脏彩照、肿瘤标志物等合计超20项,“若逾期未完成体检,对应的保全申请将被终止”。
吴女士遂将和谐健康北京分公司及总公司诉至法院。在2022年,她曾收到和谐健康发送的扣款失败的短信通知,但最近一期保费扣款失败完全没有相关短信。她认为,两被告在扣费失败后未履行催告义务导致其在不知情中错过缴纳保费,她主张判令保单效力中止行为存在程序瑕疵,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她认为,保单仅失效一天即被要求全面体检,项目比官网复效体检要求更为严苛,突破了复效制度的合理边界。她主张判令被告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恢复合同全部效力,不得以不相当的体检或核保要求作为复效前提。目前该案件待审判。
吴女士提到,在解决该问题的过程中,她在网络上遇到了多名有类似遭遇的投保人,这让她怀疑保险公司此类操作并非个例。
新快报记者就吴女士的遭遇联系和谐健康北京分公司寻求回应,接线人员称将记录并反馈有关信息。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行业做法
扣费失败后通常有多次提醒
业内人士称和谐健康复效体检“较严格”
长期人身险的保费缴纳直接关系到保障的连续性,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保单效力中止。记者梳理发现,多家人身险公司官网明确续期缴费的举措,其中包括保单扣款失败会通过短信、微信等进行多次提醒。
假如保费忘交导致保单失效,投保人可以在约定期限内通过保单复效来挽回保障。一般来说,复效需要补交保费及利息,保险公司会要求重新进行健康告知,甚至体检,以评估被保险人当前的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承保条件。从吴女士被要求开展的体检项目来看,既有基础检查,又包含多项肿瘤标志物检查、多个器官彩超等专项检查。记者对比发现,相较官网的体检要求,吴女士的体检在部分专项项目上有所增加,例如肝功能的检查增加了直接胆红、间接胆红素2个小项,肿瘤标志物检查新增糖类抗原19-9等4个小项。记者就此清单咨询保险公司人士以及保险经纪人,他们均表示该体检清单在业内属于比较严格的标准。
新快报记者查询涉事产品“和谐福乐保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了解到,若双方未就复效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对应的现金价值。对吴女士而言,不仅要遭受保费损失,还要经历重疾保障的中断。由于年龄增长、产品迭代,若她重新投保,或将面临更高的保费,甚至除外承保、拒保的风险。
记者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因保费扣款失败引发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决。山东临沂河东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例中,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在续保保险费划转不成功的情况下未履行任何通知或提醒义务,应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有效。而吉林珲春市人民法院在另一起类似案例中则认为,在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催缴保费并非保险公司法定义务。
保单复效阶段的纠纷亦不少见。深圳福田法院在一起类似案例中指出,如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危险程度在合同效力中止之前即已显著增加,则其申请复效并不会增加逆选择的风险,保险人拒绝复效缺乏正当性。
●律师说法
是否复效体检应围绕
“中止期间危险程度是否显著增加”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海娜对新快报记者指出,保险公司没有履行扣款失败的通知义务,可能构成行政监管层面的违法,但不影响合同中止的效力。若保险合同明确要求扣款失败后需要通知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未履行该义务可能构成违约。
针对保单复效的体检范围,双方应该如何协商?罗海娜表示,保险公司所称“重新核保”,法律上只能理解为复效风险审查,不能等同于新单核保。目前现行法律未规定复效的健康检查体检范围,是否有必要进行全套体检,应围绕有关司法解释“中止期间危险程度是否显著增加”判断。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回答: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在中止期间内发生了什么具体危险变化需要进行全身体检;健康声明、既往病历、近期体检报告为什么不足以完成判断等问题。
罗海娜提示,保险合同复效的要旨在于恢复原有合同之效力而非订立新合同。因投保人未交保费导致合同中止,仅中止一天投保人即申请复效,保险公司却以新订保险合同的体检要求作为复效要求,滥用了复效自主权,超出了必要健康审查的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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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健康并非首次遭遇扣费争议
和谐健康是全国性、专业性健康保险公司之一,目前尚未正常披露年度报告、偿付能力报告。2025年,该公司实现营收758.26亿元,同比增0.67%。去年公司收到全量投诉案件1773件,保全纠纷占比21.1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和谐健康深圳分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日期为今年3月,执行标的为20.43万元。
和谐健康并非首次遭遇扣费争议。据媒体报道,和谐健康部分客户在2025年8月底至9月上旬经历了扣费难事件,产品以重疾险为主,包括“和谐福乐保重大疾病保险”。有投保人将足额保费存入银行卡,但直到宽限期结束,保险公司仍未成功扣费。9月中旬,多名投保人反馈续期保费成功扣缴。投保人对于扣费不成功的原因仍存疑问。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