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张晓菡报道 从新三板终止挂牌三年后,日前,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剧星传媒”)向港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作为一家整合营销服务商,剧星传媒连接着品牌客户与媒体平台,观众在电视剧、综艺里看到的品牌广告背后或许就有它的身影。不过,这门看起来热闹的生意,最终能够剩下的利润却不多。
据了解,剧星传媒的业务包括品牌IP内容营销、明星及达人营销、效果营销、直播电商营销和国际营销等。从招股书案例来看,拉面范与古装剧《逐玉》、飞鹤与综艺节目《乘风2026》等营销合作的背后,均有剧星传媒参与。
近年来,剧星传媒收入保持增长。2023年—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约为62.46亿元、66.97亿元、83.72亿元和23.05亿元;利润分别为7291.2万元、5795.9万元、9587.6万元和2183.1万元,净利率分别仅为1.2%、0.9%、1.1%和0.9%;毛利率多期仅在4%左右。
高收入低利润的表现,与剧星传媒的商业模式密切相关。以2025年为例,公司全年收入已超过80亿元,但销售成本占收入的比重达到95.7%;与此同时,在销售成本中,媒体采购成本又占97%以上。这意味着,剧星传媒从品牌客户处获取的一些资金,往往在“过一手”后便需支付给媒体平台及广告资源方,公司自身能够获得的利润空间较为有限。
作为平台型服务商,剧星传媒向客户收取广告及营销服务费用,并向媒体平台采购资源,同时可能获得媒体平台返利,以此形成自身的利润空间。目前,剧星传媒的大部分资源来自数目有限的主要媒体平台,2023年—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公司向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占同期总采购额的88.0%、85.9%、86.8%及84.7%。其中,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比多期在50%左右。公司提到,若未能维持与主要媒体平台的业务关系,其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而从客户端来看,2023年—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年度客户留存率分别约为53.7%、50.8%、56.2%及58.8%,可见,公司每年仍有一定比例的客户流失,需要持续拓展新客补充客户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