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宝级城市名片,有“露天建筑博物馆”美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沙面即将迎来史上投资最大、规模最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工程,打造国际消费和文化交流双中心,包括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环境整治提升、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市政系统提升改造。
沙面“大修”又一次引发全城关注: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且要求强制执行,最近公示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广州市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6—2035年)》(下称“沙面保护规划”)能否守住保护底线?回应以往改造与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完善现行制度的缺陷?
投资47亿元,沙面开展保护与活化利用
公示沙面保护规划新增景观视廊等保护范围
根据今年8月发布的《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建设单位为广州安居集团,总投资47.9677亿元,项目实施范围为沙面全岛,包含四方面内容:
一为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工程:对岛内107栋建筑开展修缮提升等工程,包括文物建筑保养维护工程约16585平方米,文物修缮工程约60723平方米、非文物建筑改造工程约63060平方米,室内装修工程约158471平方米。
二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包括岛内绿化提升、道路广场提升、景观配套、环卫设施、标识系统及海绵城市措施。
三为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入岛通道提升改造、智慧巴士环线及智慧交通平台建设。
四为市政系统工程:包括岛内排水、雨水管网、防洪排涝设施以及电力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提升改造。
根据最近公示的沙面保护规划,与2019年旧版沙面保护规划相比,新增了保护对象:在原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54个、1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之外,新增了14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其中有10处为《新快报》推荐(详见2024年7月9日《新快报》04、05版《沙面文物有遗珠,13处清末民初建筑待保护》报道),包括沙面南街16、18号建筑(法国领事馆旧址)、天主教广州教区路德圣母堂神父楼等。
但其中一处沙面南街28号,据多位专家透露,是火灾坍塌、近十几年前重建的“假古董”,仅部分墙体、壁炉仍存,不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新快报记者已向文物部门反映建议进一步核查,是否具备认定不可移动文物条件,文物部门已收集资料、走访专家,并将组织专家现场勘察评估。
根据最近公示的《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保护专章》,在上述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之外,新增了9处其他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其中有3处为《新快报》推荐,包括民国时期为巴斯人住宅的沙面大街11号、沙面大街13号前座。
即沙面共新增了23处保护建筑。
另外,沙面保护规划还新增了1处历史水系下西关涌(暗涌)。
此外,保护范围新增了景观视廊、重点轮廓线、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街坊、街块、院墙等。
沙面大街改造曾有争议
专家指保护规划保护要素有缺失
在新增了上述保护对象与范围后,沙面保护规划对这次“大修”能提供指导吗?有否完善旧版保护规划的缺失?能否回应以往改造及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2019年沙面整治提升工程最具争议的就是沙面岛的必游打卡点——横贯东西的中央景观轴沙面大街的改造,将中轴地毯般繁茂的常绿灌木、草坪改成宽敞的人行道和花坛,并且迁移了部分树木;将大街东西两端的草坪、停车场改成两个广场。
采用西方园林布局,沙面大街早期是西式的疏林草地林荫道,2019年整治前已被局部改变,2019年的改造被批评改变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尊重沙面的特色历史风貌。
《新快报》通过报道指出旧版沙面保护规划的缺失:沙面大街是作为一类传统街巷列为保护对象,但除了古树名木这类法定保护对象,没有对沙面大街明确具体的保护要素。
报道进而提出:沙面大街的整体景观风貌是否应列入保护对象?应保护的是什么时候的风貌?更新改造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过《关于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建议书》,提出“历史性城市景观”(HUL:Historic Urban Landscape)保护理念和方法。住建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委会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认为:
HUL强调通过整体性方法进行遗产管理规划,城市保护的视野并不局限于法定保护对象,而是放眼于城市所处的更广阔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应当在更广阔的城市背景内,以景观方法(landscape approach)去识别、保护和管理历史地区,充分考虑其物质形态、空间布局、相关联的自然特征和自然背景,以及社会、文化和经济价值等方面的相互关系。
他认为英国的历史景观特征(HLC)评估体系积累了值得参考的成功经验,其基本理念是使景观特征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而非一系列单个地点的组合来界定其特征并绘制图谱。
从新版沙面保护规划的保护要素和保护对象看,延续了旧版保护规划的思路,在物质文化遗产层面,除了传统格局,只有单体法定保护对象,即只有建筑、街巷、古树及后续资源、河涌等,沙面大街只有不可移动文物及古树是保护要素,沙面大街中轴的整体景观特征,并没有成为保护对象,规划也没有提出是否恢复沙面建成初期疏林草地林荫道的景观特征。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周剑云教授指出:
“保护规划没有以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整体保护对象,而是拆分后独立保护,缺乏整体性。各种已公布的保护名录已经明确了不可移动文物、古树等法律保护对象,保护规划需要明确保护目标是什么、保护标准以及如何保护等针对性问题。”
除了上述古树、建筑两种保护对象,沙面保护规划新增的一些保护范围也涉及沙面大街,但都流于笼统空洞,没有进行价值要素的识别与特征评估。
如“保护沙面大街中央景观轴”:
“重点控制从法国巡捕房旧址及其后座沿沙面大街向西望的视线通廊,保证视线通廊不被建构筑物遮挡,保护视廊两侧建筑轮廓线。”
对此,周剑云指出:“所谓‘轴’是现状空间特点的描述,不是保护目标;不被遮挡是前景要求,景观保护还包括远景和保护主体的背景,并且视廊也没有规定视点,这样的标准弹性很大,执行的可行性不足。”
像沙面大街一样,保护规划对多处景观视廊的保护规定也有类似问题:
如沙面制高点眺望景观节点的景观视廊、沙面岛与珠江对岸景观节点的眺望关系。
另外,沙面大街还要求“保护中央大街的空间尺寸和绿化特色”。
但并没有说明绿化特色是什么?历史早期是疏林草地的林荫路,现状是什么?这次沙面“大修”,是保护现状,还是恢复历史早期风貌?
沙面历史研究爱好者袁先生期望:“恢复早期疏林草地林荫路是最好的。”
对沙面大街的这些规定,周剑云认为:
“第一,保护目标不明确,哪一个历史状态作为保护目标,保护这个概念很宽泛,如果将原初设计和建设作为保护目标就需要修复或恢复绿地。第二,保护内容不全面,是景观中的所有要素吗?第三,保护标准不清晰。第四,如何保护没有说明。第五,保护责任不明确,包括公众是否有监督的权利等。”
根据2017年ICOMOS-IFLA《历史城市公共公园文件》,城市历史公园、林荫道的核心要素包括:空间、植物种植、景观视野、视觉焦点与观景点,公园向外呈现的远景全景、视线通廊、景观视域等。
但这些核心要素并没有被保护规划进行识别与评估。
可以看到,不只是沙面大街,保护规划对多处开放空间的保护规定也有上述问题:
如滨江公园:“恢复沙面南部滨江公园的开敞空间和绿地景观。”
环岛堤岸:“延续近代堤路合一的风貌特色和空间特征。”
林荫街道:“延续近代西式街道的风貌特色和空间特征。”
恢复沙面南部滨江公园的开敞空间和绿地景观——市民希望恢复哪些景致和具体的要素?
袁先生和文保人士杨华辉不谋而合都提到江边因上世纪70年代末建引桥而被拆掉的绿瓦亭,这是白鹅潭标志性观景地,也是旧羊城八景“鹅潭夜月”的观景点,建议采用西夏王陵那种历史地景复原的方式复原绿瓦亭,重现“鹅潭夜月”景观。
杨华辉说:“已经没什么人知道这里是欣赏‘鹅潭夜月’的地方了。要让更多年轻一代的广州人了解。”
袁先生建议:“旁边可以展示一些绿瓦亭的老照片,介绍绿瓦亭的历史。”
专家建议借鉴英国景观方法 列出价值要素清单及具体构成
沙面保护规划不仅缺失整体性保护和核心要素,而且对层积性的历史遗存缺乏价值评估,周剑云认为英国的历史景观特征评估方法已构建起完整的历史景观特征识别、评估与管理变化的体系,对沙面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保护提供了思路,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建议沙面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
英国保护区将整体乡村景观列入保护
拆解出价值要素清单及具体构成
周剑云及其博士生蒋定哲以英国Tockington Conservation Area(托金顿历史保护区)为例进行了对比:
起源于中世纪的托金顿历史保护区位于英国南格洛斯特郡的奥斯维顿乡村教区,1975年划定为历史保护区,2025年完成新一轮《保护区特征评估与管理规划》,是运用英国的历史景观特征(HLC)评估方法进行历史保护的规划研究。
根据这一规划,自然景观并未被当成“建筑遗产的绿化背景”(如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中把古树、河涌等作为历史环境要素),其核心不是单独保护某一棵树,而是保护“地形背景—开放空间—植被—水系—历史土地格局—公共路径—视线”共同形成的整体乡村景观。
并且把自然景观价值拆解为多个相互关联的对象,其价值要素清单有:村庄绿地与草地、树木与林地、古老林地、历史公园与园林、田野与农业景观、历史沟渠与水体、绿篱、石墙与路缘、公共步道与历史路径、视线与景观视廊、夜间景观。
并对上述每一种价值要素都列出了具体构成,如“历史公园与园林”,是由Tockington Manor公园、树木园、游赏花园、厨房花园、隐沟式界沟、池塘、台阶、石柱、瓮饰等构成。
官方管理要求是:维持庄园历史园地内部、从园地向外以及从外围看向庄园的开敞、连续视线,保持公园式开敞特征和更广阔乡村环境;鼓励修复和保护冰窖、瓮饰、围墙、隐沟式界沟等残存历史园林要素……等7项细则。
保护细则还落实到日常开发管理:如树木接替种植、果园恢复、草质路缘维护、停车场景观软化、山脊背景保护、开敞视线控制等,不像沙面保护规划中保护对象中的公园一项,只有法国租界花园,皇后花园两个名称几个字,没有任何具体构成。保护要求也只有笼统一句话:恢复沙面南部滨江公园的开敞空间和绿地景观。
何谓“与历史风貌协调”
专家建议进行特征评估可操作
除了中央大街改造引起的争议,在以黄色、灰色为基调的沙面历史街区里,为迎合网红打卡族,吸引流量,不少非文物建筑冲击力强、色彩鲜艳、易“出片”的网红化的门面装修,也被不少市民和专家投诉批评破坏了历史风貌。沙面保护规划如何定义“历史风貌”,从而规范这些非文物建筑的外立面改造?
2024年,新快报记者向市文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相关部门投诉沙面北街71号猫屎咖啡(沙面旗舰店)等沙面14处建筑未经规划许可改变外立面,且与历史风貌不协调。有些甚至是10多年前的擅自改建,如沙面大街50、52号星巴克原为淡黄色,在10多年前就被改成鲜艳的蓝绿色。
在整改过程中,沙面风貌乱象暴露出管理标准的缺失,也引起了专家们的反思,到底什么才是与历史风貌协调,专家们认为无论是《广州沙面建筑群保护规划》,还是《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都缺乏具体标准与指引。
市名城委委员郑力鹏认为:风貌、风格这些东西,很大程度上涉及个人喜好等主观判断,一定要形成清晰明确、可具体操作的管控条文。
但是,公示的沙面保护规划并没有回应这一问题,完全是重复旧版保护规划的规定:
在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修缮、新建、改建、扩建、原址重建活动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至于历史风貌的具体特征是什么,保护规划并没有进行价值识别与特征评估的精细化研究。
那么,英国保护区的《保护区特征评估与管理规划》是如何进行特征评估与管控的呢?
周剑云、蒋定哲对英国英格兰西南部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成熟小尺度历史城镇托特尼斯保护区(Totnes Conservation Area)的《保护区特征评估与管理规划》研究总结后表示:
规划用两整页照片矩阵逐项识别托特尼斯的常见建筑材料和构件,而不是只用文字概括“历史风貌”。
并且在保护对象中的“建筑材料与构件”具体列出建筑细部保护清单:天然灰蓝板岩、烟囱、石材、砖、抹灰/粗面抹灰、仿方石饰面、粗面石饰、木构架、挑出式上层、女儿墙、推拉窗、镶板门、门上亮窗、铁栏杆、边界墙。
相应地,对新建筑明确采用三栏式控制:必须具备、应当具备和应避免。这种写法使“与历史环境协调”的抽象原则可以直接进入方案设计和规划申请前咨询讨论。即避免了上述沙面保护规划中“与历史风貌协调”的抽象、主观、不可操作。
比如对屋顶的三栏式控制是,必须具备:以当地占主导的灰蓝色天然板岩为主要屋面材料;应当具备:不显眼立面和单层扩建可采用其他高品质材料;应避免:异质或低品质材料。
不仅是对建筑材料与构件形成的历史风貌定出了“协调”的具体指引,规划还对其他保护对象如“公共空间”的构成传统铺地、路缘线、街道设施、标识、历史巷道、绿地、河岸和市场空间提出管理原则与指引,如优先采用招牌板上的传统手绘店招文字,以及简单支架上的木质垂挂招牌。报告明确认为:体量笨重且不会形成自然包浆的人造材料、内部发光标识、槽式照明和现代厚重吊牌等,在历史环境中并不协调。
反观沙面保护规划,不仅对建筑风貌,而且对广告、招牌、雨棚、空调、照明等外部设施、街巷铺装、院墙的风貌都缺乏价值识别与特征评估。
不同时期的遗存如何处理?
专家建议评估历史价值与是否符合现代生活使用
沙面历经多次建设、改造,对不同时期层积性的遗存如何处理,是建成遗产保护、修复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参与这次项目设计竞赛的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三分院院长杜凡希望保护规划能提供具体的指引:
他说:“沙面同一个区域有不同时期做法叠加,比如沙面大街,沙面1街至5街,这些街道的铺装是不同时期改造的,建成初期的铺装一点都没有了,1街至5街的铺装样式还比较杂乱,保护是恢复到建成初期?还是保留哪个时期?还是根据现代人实际使用需要用新材料?怎么把握保护的度?”
但是,新版沙面保护规划对上述这些一级传统街巷的规定是:“保护有传统特色的路面铺装”。
杜凡问:“无论沙面大街还是沙面1至5街,如何定义传统特色的路面铺装?”
张松指出:《关于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建议书》推荐动态演进、历史性层积、景观方法来识别城市遗产,需要突破单纯以时代样式和建筑外观特征为标准识别城市遗产的局限性,发现和认识更多的遗产资源,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英国托特尼斯保护区保护规划采取的是“历史层积保护”而非“最早状态复原”:18世纪古典主义重饰的四坡屋顶虽改变了16-17世纪山墙式建筑形态,规划把16-17世纪建筑遗存与18世纪乔治亚式重饰共同视为保护区特殊价值和历史演变的一部分,强调保护真实形成的多时期历史层积,而不是统一复原到某一“最早状态”;仅对缺乏价值的近期不当改造,在充分历史证据支持下进行恢复。
张松认为:沙面街道的铺装,如果有历史价值又符合可持续发展,符合现当代生活使用需要的,就应该充分保留、利用。但是如果不符合,或者已经改得面目全非的,也不一定要恢复原状,应该找一种风貌协调、更符合环保要求、符合现代人需要的材料,但总的来讲是要细化优化,跟环境氛围更好地衔接。
如何评估是否具备历史价值,张松建议结合专业研究与市民认同。
■策划: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姗 郭思杰
■摄影:龚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