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2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典型案例。
江苏公安机关侦办的卢某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江苏盐城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辖区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未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该公司受到处罚后,仍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致使多人被骗,且导致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之规定,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后经法院审理,该公司法人卢某斌因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河南公安机关侦办的张某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
河南三门峡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辖区某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诈骗团伙雇佣多次发布违法有害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该公司受到处罚后,仍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致使人民群众财产被骗,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之规定,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后经法院审理,该公司法人张某东因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