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珠海市斗门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被告人潘某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潘某原本只是几宗民事纠纷的被执行人,怎么最终却锒铛入狱呢?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潘某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被方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分别作出6份判决,判决潘某向方某等人返还土地转让款。判决生效后,潘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方某等人向斗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向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潘某不但不配合执行工作,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更故意隐藏、擅自转移、随意支出相关财产82万余元,最终还玩起了失踪。
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斗门法院在采取信用惩戒、消费限制等执行措施无果后,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9年11月,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20年3月,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20年9月,斗门检察院以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
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其当庭认罪,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判决后,潘某服判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这起案件源于6宗普通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却因为被执行人潘某不懂法、不守法、不敬畏法律,抗拒、逃避执行已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从简单的民事案件演变成刑事案件,造成了受到刑事处罚的后果。本案通过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同时警示和威慑意图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法官提醒,法律是威严而不可侵犯的,任何试图跨越法律红线的人,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那些企图想方设法转移财产拒不还钱的失信被执行人,别以为摊上的只是民事官司,躲起来或者隐匿、转移财产就没事了,一旦跨越了法律的红线,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黄淑娴 邝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