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年关将近,一则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让对烟花爆竹“放”与“禁”的讨论,比以往更加猛烈。该报告提到,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消息一出,是否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甚至引发烟花概念股开盘就大涨的现象。如何在“禁”与“放”之间寻找到合适的“度”,在有所“限”与有所“不限”中让年味回归,是当下最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立法:广州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令”的出现其实有迹可循。记者了解到,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各大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件逐年上升,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引起重视。1988年,第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燃放安全。北京市分别于1987年和1993年开始陆续实施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的管理方针和禁令。随后,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多个城市也颁布了类似法令。
作为全国最早一批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立法的城市之一,早在1992年6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实施了《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已失效);2021年4月出台实施了《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以及白云机场周边部分村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即授权由区自行决定。
为什么部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去年春节期间在官网的安全教育专栏发文解释称:冬季空气干燥,环境干燥,广州又是超大型城市,城区人口密度大,建筑密集,易燃物较多,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加之部分非法烟花爆竹质量差,燃放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环境和噪声污染,并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属性,容易危害公共安全。
声音:在特定地区和指定时间燃放
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多数均反对全面禁燃烟花爆竹,反对“一刀切”,期待从烟花爆竹中感受热闹的氛围,找回记忆中的年味。“少了烟花爆竹声会显得冷清,没有年味。”市民小刘认为,政府部门可以划定专门的区域用于烟花爆竹的燃放,既满足对市民对烟花的期待,又能够保障燃放的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一直是中国传统民间习俗,承载着中国人最美好的祝福。”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市从化华隆荔枝产业研究院院长欧阳建忠认为,全面禁止做法不合适,赞同指定时间、限定范围放开烟花爆竹燃放,“需要注意的是,要多做宣传,注意安全”。
在“放”与“禁”之间找到平衡点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育科研中心副主任叶展红同样反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在现代社会中,它们已经成为技术和艺术融合的展示,如无烟和低噪音烟花的创新。全面禁止的做法虽然考虑到了环保和公共安全,但也可能削弱民众与传统文化的连接。”
如何在“禁”与“放”之间寻找平衡,满足老百姓的期待,考验着治理智慧。“广州可以探索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区、举办官方的烟花展示活动等方式,逐渐从严格的禁燃政策过渡到有条件的限放政策。”叶展红认为,解除全面禁售禁燃的同时,仍要执行严格的安全燃放标准,遵守环保规定,可以提倡使用环保烟花,提倡创新燃放方式,如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来模拟烟花显示等。
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南粤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始人王河认为,烟花的“放”与“禁”之争折射出人们对于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环保关系的思考。“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烟花爆竹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说,传统节日的文化习俗不能一禁了之,完全禁放烟花爆竹确实不太合适。
“通过采取定点、定时、定量的管理方式,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王河举例说道,如在乡村地区可以燃放传统手工烟花,在城市可以燃放电子烟花,环保、安全,中心城区则可以定期举行大型烟花活动,统一组织烟花爆竹的燃放活动。
中心六区烟花燃放需要慎重放开
“以前没有管制之下的售卖和燃放,每当除夕夜都可以听见消防车的鸣笛声络绎不绝。”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说,“若全部禁售禁燃,显然是因噎废食,长此以往,我们的下一代将无法记住相关传统传承,做法欠妥。”不过,他提醒道,广州中心六区燃放需要慎重放开,毕竟建筑物林立,人口高度密集,危险性太高,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如何在禁止和放开之间找到平衡?郑子殷说,首先是重塑燃放文明,可以燃放的地方去燃放,不能燃放的地方绝对不能燃放,要制定证明清单和负面清单。再者,要普及燃放危害性的知识,多年未放,很多市民尤其是青年一代、未成年人不一定知道正确的燃放知识,要普及,以减少发生意外和伤害的几率。
民俗文化:以爆竹声除旧迎新是悠久的传统
“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并不可取。”广州岭南文化研究会会长、广东财经大学教授江冰从烟花爆竹的传统意义与当下意义两个维度展开述说,“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烟花爆竹深深根植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了燃烧竹节的习俗。到了宋代,火药盛行,民间燃放爆竹更为普遍了。”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江冰说,“燃放爆竹最重要的一个功能是迎新节。在新一年到来之际,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爆竹声除旧迎新,迎来福气、财运和吉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历史悠久,在中国民俗里具有重要的地位与意义。”
从现实意义来看,江冰认为,现在的青少年与家长、亲戚的交流少了,亲缘关系越来越淡薄。过年放烟花爆竹有另一番意义,它不仅仅是绚丽的色彩与噼里啪啦的响声,还承担着联结亲缘的功能,“大家聚在一起放烟花鞭炮,一起祈福迎接新年,联结感情,联结家庭,传承传统文化。”
江冰指出,从传统民俗角度来看,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能够存在成百上千年的民俗理应得到尊重,但并不是所有民俗在当下都需要百分之百地发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的来说,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需要尊重民俗,走进民俗,发扬优秀的民俗文化。”对于烟花爆竹的燃放,他认为在人口密度大的市区,要有禁、有放也要有限制,不过不能“一刀切”,搞全面禁止,“烟花爆竹有危险性,但与合理燃放烟花爆竹、传承民俗文化并不矛盾。”
纠正:广州这三区全域“一刀切”规定被纠正
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早在数月前,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中,市内一些区制定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已被纠正,将全域“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改为划定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据了解,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审查发现,花都、番禺、南沙区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在全域范围内包括市郊、乡镇“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没有为群众在春节等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诉求提供分类处置方案,也不符合市法规相关授权规定的立法原意。
3个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区政府落实纠正工作。2023年11月29日,番禺区率先公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花都、南沙区也相继公布有关公告,将全域“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划定部分禁止燃放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记者以时间和区域为脉络,梳理了广州各区可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情况如下。
时间上——
2020年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并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和白云国际机场周边村社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禁止燃放区并向社会公告。
2021年4月、5月,从化、增城率先公布禁燃区域,也即部分区域放开燃放。而广州其他九区,仍然是全域禁放。
2023年11月29日,番禺区发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规定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可在规定时间内燃放C、D级烟花爆竹。
11月30日,花都区发布《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除广州市划定的机场周边区域、重点场所和单位、花都城区四个街道、狮岭镇中心城区、梯面镇等区域外,花都其他区域不再属于禁燃区。
12月26日,南沙紧跟其后,发布最新通告,确定全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规定该区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可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的全天;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的7时至24时允许燃放C级、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此外,增城也于12月29日发布最新通告,重新划定禁燃区域。对比往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扩大了,在原本的区域上增加了荔湖部分片区,增加了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的范围内。与2021年通告相比,2021年的通告有效期1年,这次通告有效期为5年。
各区详情——
增城区:在合法商店购买到非禁燃区安全燃放
2023年12月12日,广州市增城区安委会发布致全体市民公开信。
信中提到,烟花爆竹将进入经营旺季,烟花虽美,但如果储存、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要做到烟花爆竹安全之“五要”:要去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要购买外包装箱上张贴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要选择非禁燃区的安全地点,平稳放置后进行燃放;要按说明书正确燃放;要把阳台、平台、屋顶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理掉,预防可燃物引燃周边物品发生火灾。
要牢记烟花爆竹安全之“五不要”:不要在无证摊点、“朋友圈”、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擦炮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以及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不要在家中大量存放烟花爆竹,更不要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者提供储存场所;不要在禁燃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地铁口,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活动。
从化区: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从府规〔2021〕4号),从化划定了这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范围。除了广州市对八类地点区域禁止燃放,从化划定了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包括街口街、江埔街、城郊街为禁放区域。
番禺区:限时限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1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规定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范围内为限制燃放区域,上述地点在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端午节前后)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
花都区:从全域禁放到部分区域可燃放
2021年3月21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发布,明确花都区全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2023年11月30日,花都区发布《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对花都的禁燃区域重新作出划定。根据通告,除广州市划定的机场周边区域、重点场所和单位、花都城区四个街道、狮岭镇中心城区、梯面镇等区域外,花都其他区域不再属于禁燃区。
2024年1月3日,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对符合选址要求的4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公示。
南沙区:限时限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3月31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公告显示,4月1日起,南沙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2月6日,南沙区发布最新通告,确定全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广州市规定地点及周边区域,以及南沙街道、龙穴街道、黄阁镇小虎岛、黄阁镇沙仔岛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可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的全天;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的7时至24时,燃放C级、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陈慕媛 谢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