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为开拓佛山市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进一步落实建设“阳光福彩”有关要求,经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佛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现拟向社会公开征召30家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代销电脑型和即开型福利彩票。
本次征召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7日,区域与数量分别为禅城区6家、南海区8家、顺德区8家、高明区4家、三水区4家,共30家。
有意申请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可将相关申请资料通过邮箱发送至佛山市福彩中心工作邮箱(fsfc2024@163.com),发送邮件时“主题”请用“申请区域+姓名+手机号码”备注,例如:禅城区 张三 139********;线下报名可在征召期内工作日上班期间,将相关申请资料送到佛山市福彩中心办公楼一楼(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3号P2;咨询电话:0757-83327442)。
佛山市福彩中心将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与电话形式进行回复,初审后将按顺序获得受理号。申请人若在2024年4月9日前未收到邮件与电话回复的,可致电0757-83327442查询。
本次征召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各区申请者场所审核顺序名单,摇出将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9:30在佛山市福彩中心办公楼一楼举行,审核通过的受理号作为参加摇号的顺序号。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各区符合申请条件的场所审核顺序。摇号现场全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上级主管部门、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人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进行现场监督。申请人按自愿原则参与现场摇号,参加现场摇号的请按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与活动。
摇号结果在佛山市民政局网站、市福彩中心一楼大厅和顺德区大良福彩工作站三楼大厅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14日。监督电话:0757-83039552。
佛山市福彩中心特别提醒,申请办理销售场所的市民,慎重考虑加入该行业的政策调整等风险。
●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或佛山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申请人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 申请人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4 申请人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5 申请人必须直接参与销售场所管理和销售;
6 同一申请人只可提交一次有效申请;
7 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备完全彩票销售能力的残障人士。
●场所条件
1 申请人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必须具有销售场所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一楼铺位,非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
2 销售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以该申请场所房产证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 与现有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米;
4 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米;
5 确认开设销售场所资格前是否先行租赁销售场所,由申请人自行决定,市福彩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 销售场所的经营方式为专营福利彩票。
新快报记者 陆妍思 通讯员 袁苏华